时间:2019-11-13 17:50:07来源:融易新媒体
北海47名“资本运作”传销“老总”领刑
最高获刑6年半 罚195万元
近日,北海市海城区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吴某斌等47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一案,对47名被告人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至1年11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人民币195万元至55万元不等。
2011年前后,被告人吴某斌经许某红(另案处理)介绍来到北海市并出资加入“资本运作”(广东体系)。被告人吴某斌加入该传销组织后,直接或间接发展了被告人吴某燕、吴某虹、彭某良、林某如、赖某阳、胡某琴、官某燕及徐某霞(另案处理)等人加入其所在传销组织(即广东体系),成为其伞下传销人员。其余39名被告人分别出资69800元至70100元不等加入被告人吴某斌所在的传销组织(广东体系)。
所谓“资本运作”无任何商品和服务,以投资国家高回报项目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入会费获得加入资格,每个人最低需要交钱申购1份,最高只能申购21份,申购第1份需缴纳3800元,从第二份起每份3300元,申购21份即69800元。
每位参加者至多可以发展3名人员作为下线,每位被发展者(下线)又可以发展3名人员作为其下线,形成上下关系,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
该组织分五个等级,具体是“E级实习业务员”、“D级业务组长”、“C级业务主任”、“B级业务经理”、“A级高级业务员”,并按照“三大奖金分配表”所列的内容计算直接提成、间接提成和销售补助。其中,最高级为A级老总,融易新媒体,A级老总又分为A1、A2、A3、A4级老总。
实习业务员直接提成15%(570元),没有间接提成和销售补助;业务组长直接提成20%(760元),间接提成5%(190元),没有销售补助;业务主任直接提成30%(1140元),间接提成10%(380元),销售补助4%;业务经理直接提成42%(1596元),间接提成12%(456元),销售补助2%到3%;高级业务员直接提成52%(1976元),间接提成10%(380元),销售补助0.5%到1.5%。
至案发时,以被告人吴某斌为首的“资本运作传销体系”(广东体系)已发展成为下线达120人以上、有三个层级以上且有多个分支的传销组织。
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斌等47人组织、领导以投资国家高回报项目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与社会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阆中破获“德源中销”传销案
成功敦促犯罪嫌疑人自首
近日,阆中市公安局经侦大队通过缜密侦查,深挖线索,破获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办案民警通过法律政策教育,成功敦促犯罪嫌疑人肖某军(男,48岁,四川省大邑县人)到阆中公安局投案自首。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肖某军于2016年10月加入“德源中销”传销组织后,发展下线层数超过3层,下线人数逾30人。
目前,犯罪嫌疑人肖某军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阆中市公安局取保候审,此案还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