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易新媒体
快捷导航 融易新媒体

经济

热点追踪

自媒体

主页 > 科技 > 自媒体 >

重磅!私募资管存案新规出炉

时间:2023-07-15 05:29:02来源:

  7月14日,《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备案办法”)正式发布。

  今年3月1日,《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以下合称资管规定)正式实施。按照资管规定的要求,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应当制定资产管理计划备案规则,明确工作程序和期限。6月,《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发布,此次《备案办法》在此基础上进行修订,作为资管规定的配套自律规则发布实施。

  业内人士表示,《备案办法》正式发布,有助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行为,公开明确备案标准要求,规范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要点速览:

重磅!私募资管存案新规出炉

  在原有章节基础上,重点增补非公开募集、投资管理、产品运作核查3个章节。

  引导行业回归本源,明确强调主动管理,规范聘请投资顾问,提升机构专业能力。

  坚持风险问题导向,细化关联交易等要求,加强行业合规运作。

  明确监管自律导向,强调不得保本保收益、不得开展与资产管理相冲突行为等禁止性行为。

  满足行业实践需求,适度松绑股权投资运作,优化分期缴付和扩募、组合投资、SPV嵌套层数、费用列支等系列要求。

  私募资管备案新规正式发布

  在证监会指导下,基金业协会融合吸收了私募资管业务原有自律规则、服务指南性文件等成熟内容,并结合备案监测实践经验,修订了《备案办法》,以进一步做好资管规定修订的衔接细化,回应行业机构实践需求,优化备案核查标准要求,实现备案标准的公开、透明,促进行业规范发展私募资管业务。

  《备案办法》修订主要遵循以下思路:

  一是总结实践经验,归纳成熟备案标准,吸收上升至自律规则,增强系统性,提高透明度。主要总结前期行业实践经验,全面梳理归纳《备案关注要点》等服务性指南中的备案标准,吸纳至基本性自律规则,持续完善清晰明确的规则体系。

  二是按照行政监管与自律管理分工,做好资管规定修订的配套衔接。为落实衔接资管规定,细化具体规范要求,《备案办法》重点增补非公开募集、投资管理、产品运作核查内容,完善明确备案核查标准,同时,整合精简备案报告事项,切实减轻行业机构报送负担。

  三是回应行业实践需求,适当完善股权投资运作等要求,提升产品投资运作灵活度。《备案办法》重点对扩大募集规模、组合投资豁免、合理费用列支等进行细化完善,融易新媒体,提升股权投资运作灵活度,引导资本更多投向实体经济。

  《备案办法》共8章66条,本次修订在原有章节基础上,重点增补非公开募集、投资管理、产品运作核查3个章节。

  来看看《备案办法》主要修订内容有哪些!

  明确强调主动管理,规范聘请投资顾问

  《备案办法》强调管理人主动管理职责,禁止管理人让渡投资决策职责,为其他机构、个人等提供规避监管要求的通道服务。

  为防范行业机构过度依赖投资顾问,忽视自身专业能力建设等问题,《备案办法》明确了资管计划聘请投资顾问的原则性及具体要求。

  坚持风险问题导向,细化关联交易等要求

  《备案办法》细化完善相关风险防控安排,强调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结构化发行债券,要求产品投资于单一债券占比超过50%的,杠杆比例不得超过120%,同时明确管理人应审慎选择债券投资策略、重点关注异常债券交易,有效识别结构化发债,引导压实管理人责任。

  同时,《备案办法》细化关联交易管控,要求管理人应审慎评估各类关联交易,统一纳入管理范围,明确关联交易识别认定、交易决策、信息披露等事项。

  强调不得保本保收益等禁止性行为

  《备案办法》进一步强调几类禁止性行为:

  不得承诺或实现保本保收益,包括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本金或最低收益、开展资金池业务等;

  不得开展与资产管理相冲突的行为或活动,包括从事信贷业务或直接投向信贷资产,投向保理、融资租赁等行为。

  适度松绑股权投资运作

近期热点
热门文章
热点 热点追踪 网站首页 热点 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