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2 21:34:10来源:新媒体
日前,路通视信披露,公司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形成的关联交易,公司被罚150万元,公司实控人林竹被罚250万元,另有四名高管一并被处罚。
长江商报记者注意到,2021年7月,林竹在溢价收购的争议声中正式入主路通视信。但两个月后,林竹就策划并组织了对路通视信资金的非经营性占用。2021年9月至2022年7月期间,林竹通过多家中间方公司将路通视信资金划转至关联人银行账户,累计发生资金占用1.56亿元。目前,上述资金占用事项仍未能得到解决。
而林竹的入主也并未让路通视信的经营状况得到改观。2016年创业板IPO之前,路通视信的业绩就已经在走下坡路,2015年至2021年,公司净利润连降七年。易主后,融易新媒体,路通视信累计亏损近3065万元。
公司及多名高管一并被罚
经过监管部门历时一个月的调查,路通视信违法违规事实浮出水面。
日前,路通视信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过调查,路通视信存在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形成的关联交易,导致信息披露不及时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的违法事实。
长江商报记者注意到,路通视信的主要违法事实集中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方面。监管部门指出,2021年9月至2022年7月期间,林竹作为路通视信的实控人、董事长,组织、指使相关人员以预付货款、对外股权投资或支付投资诚意金的名义,通过多家中间方公司将路通视信资金划转至关联人银行账户,累计发生资金占用1.56亿元。
其中,2021年发生资金占用余额为8650万元,占2021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13.61%。2022年1—6月发生资金占用4030万元,占2022年半年报净资产的6.29%。
上述资金划转构成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对路通视信资金的非经营性占用,属于关联交易。而路通视信并未按规定进行披露,导致信息披露不及时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监管部门认为,公司董事长林竹、监事会主席黄茂钦、总经理蓝宇、财务总监马海钦、监事王迪具体实施和参与了资金占用,并故意隐瞒公司实际资金流向。
基于此,江苏证监局拟决定,对路通视信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林竹合并处以250万元罚款,蓝宇、黄茂钦分别被罚90万元,马海钦、王迪分别被罚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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