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06 11:32:46来源:融易新媒体
“隆曦”特大传销案件,利箭在行动据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的二审判决书中获悉:
灵宝市人民法院审理灵宝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白某林、魏某英、吴某平、吴某、许某、等人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于2019年11月8日作出(2019)豫1282刑初239号刑事判决。宣判后,原审被告人白某林、魏某英、吴某平、吴某、许某、等人不服,提出上诉。
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上诉人及原审被告人,听取辩护人的意见,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原判认定:2016年1月,魏某英、吴某平伙同于某振、王某亮(二人另案处理)在河北省石家庄市组织策划成立隆曦公司(未注册),白某林为隆曦公司提供养生酒和酵素。
2017年3月份左右,王某亮退出隆曦公司,白某林进入隆曦公司接替王某亮成为隆曦公司股东,2017年10月,魏某英、吴某平、白某林、于某振四人在山东省聊城市注册成立山东隆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曦公司”),其销售模式和返利模式具体如下:
隆曦公司以销售养生酒、养生茶、酵素、阿胶四种产品名义发展会员,并建立有专门网站用于注册和管理会员。成为会员条件是:客户缴纳7882元购买产品,就可以成为隆曦公司的注册会员(即代理商)。隆曦公司采取双轨制的形式发展会员,每个会员的直接下线只能有两个会员,会员发展的人数超过两人时,将新发展人员作为其他会员的下线,以发展下线的业绩为依据计算上线的报酬。
计酬方式包括消费送积分(静态)、批发提成(动态)、零售提成、指导提成、服务提成等奖励,奖励在会员系统中以“广告积分”“增值积分”“购物积分”“电子币”等形式发放,每笔奖励系统都将自动扣除5%的“个人所得税”、10%的“重复消费”,而广告积分可转换为增值积分,增值积分可转换为购物积分或电子币,转换为电子币并且达到500的倍数后可以申请提现。电子币和人民币的换算比例是1:1,提现扣取10%的手续费。
根据司法会计鉴定:隆曦公司传销网络双规图共有185层,发展注册会员人数为19万多人,其中登记身份证号码的人数为17万多人,涉案金额23亿多元,公司获取违法所得2842多万元。
本案中,白某林担任隆曦公司董事长,在于某某离开隆曦公司后负责公司全面业务。魏某英担任隆曦公司执行董事、网络商城CEO,负责公司日常事务管理、网络商城业务。吴某平担任隆曦公司执行董事、商学院院长,负责开拓市场、公司运营及代理商培训工作。
吴某担任白某林私人助理,协助白某林处理公司事务,负责招聘员工、联系网站维护等工作,并帮助白某林注册养生酒、酵素、阿胶等商标以及帮助白某林转账。
许某应白某林等人的要求,为隆曦公司设计专用网站,并将该网站的后台服务器设在美国,组织安排技术人员对该网站进行技术维护,获利1万元。
闫某萍任隆曦公司董事级经销商,开设有报单中心,负责隆曦公司河南、陕西等地区的业务,王某锋协助闫某萍发展下线,帮助下线注册会员、给隆曦公司转货款等。闫某萍名下登记发展会员人数为27217人,其中登记身份证号码的人数为25397人,获得返利727万多元。
杨某杰任隆曦公司董事级经销商,开设有报单中心,负责隆曦公司宁夏地区的业务。名下登记发展会员人数为3.6万多人,其中登记身份证号码的人数为3.3万多人,获得返利618万多元。
党某勤、党某琴均系闫某萍发展的下线,二人担任隆曦公司灵宝地区经销商。其中,党某勤开设报单中心,融易新媒体,名下登记发展会员人数为702人,其中登记身份证号码的人数为676人,获得返利49万多元。党某琴开设报单中心,名下登记发展会员人数为405人,其中登记身份证号码的人数为391人,获得返利6万多元。
一审另查明:2018年6月28日,湖北省荆门市京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作出京工商处字[2018]18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隆曦公司开设网站,并利用该网站作为会员管理系统采取注册制发展会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以缴纳费用购买产品,取得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谋取不法利益,同时以双轨制的形式发展人员,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的报酬,谋取不法利益,其行为构成组织策划传销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