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4-26 10:14:28来源:融易新媒体
但许峰认为,“设计不违规即可了,每个产品的特性不同,没法说哪个产品更好哪个产品不好,提前移仓的空头是否会有意见?这也是要考虑的,考虑问题的起点不应该是保障多头的利益。”
“如果还在交易中有流动性没有及时移仓,应该做进一步的研究和解释。这个投资者也可以多关注下。”许峰称。
投资者适当性存疑
投资者适当性是一大核心问题,中国银行是否把合适的产品卖给了合适的投资者。
根据原油宝产品介绍,适用对象为境内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原油市场有一定认识且具备相应风险承受能力的个人客户。
有投资者告诉第一财经记者,他是在网上看到这个产品,“我记得开户挺简单的,一点开就可以了,没有资金门槛,在中行办的银行卡是网络开户的银行卡”。
“投资原油宝,直接往保证金账户打钱,打多少钱都可以,没有门槛,刚开始原油也是1桶起买。”张先生也说。
今年4月5日,中国银行发布公告称,近期原油市场价格波动剧烈,从4月6日开始,中国银行将个人原油宝产品的单笔开仓最小交易量上调至10手;持仓不足10手客户平仓不受影响,可进入原油宝持仓页面点击“快速/立即平仓”一次性平仓。
“虽然说交易门槛相较之前提高了一点,但是10桶油的门槛也不是很高,大多数人也都买得起。”张先生称,因为原油宝不带杠杆,所以感觉风险不会太大,“如果说风险太大的话,我肯定也不会做”。
许峰对第一财经记者称,从后果来看,投资者适当性的门槛是值得怀疑的,如此复杂的金融产品,中国银行是否履行了投资者适当性的审核义务,将门槛如何定义的,需要厘清,这也是后续投资者如果诉讼应该重点把握的。
“银行必须遵循《银行理财销售管理办法》中的适当性标准,把适当的产品卖给适当的投资者,很多投资者实际上不适合买此类产品,银行要对投资者进行适当性评估。”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张远忠称。
在许峰看来,“如果规则是透明的,信息披露是透明的,投资者也是知悉的,就维权而言,投资者要努力去寻找违规证据和法律依据,仅仅愤怒和诧异是不够的。”
对于投资者维权,许峰建议,当前对于涉事客户来说,集体诉讼不是优选,可以向相关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由相关监管部门介入做调查,如果有了初步证据再去诉讼或仲裁(根据合同约定选择),可能是更为理性的,也是对投资者比较合理的维权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