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12 03:05:01来源:新媒体
上海市消保委也指出,装修过程中频现增项的主要原因是,一些装修公司玩起“障眼法”,为了争夺资源、抢占市场,在编写合同时以“低价、资源整合程度高、工期短”等口号迷惑消费者,一旦工期开始,则以种种理由变相增项,若不增项则无法施工。这种情况下,很多消费者只能处于遭动增项处境,举报由此产生。
陕西省法学会房地产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李慧文介绍,增项分为主动增项和遭动增项,生活中大多纠纷均来自遭动增项。作为普通消费者,对于装修过程中的工序、所需材料的多寡并无充分的认知,装修公司正是利用这一信息差而进行工程量的增减。
“遇到此类问题,消费者可以要求装修公司前往施工现场进行磋商,对增项的合理性、必要性进行充分解释,若装修公司不配合前往,消费者也应自行保留好现场施工情况的相关证据,向当地的市场监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反映,促使双方就争议事项达成和解。若通过以上方式无法解决,则可依据合同约定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维护自身合法权利。”李慧文说。
接受记者采访的专家提出,由于消费者与装修公司之间的纠纷大多为合同纠纷,所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便是解决此类纠纷的关键。
李慧文建议,消费者应在装修合同中明确约定装修价款的究竟计价方式,对装修过程中产生或可能出现的增减项目等方面进行约定,也可约定好工程总价款的增减幅度,确保遇到纠纷时有合同条款可依。装修过程中,对装修公司擅自增加的施工工序或内容不认可的,应当向装修公司明确表达拒绝,并留存相关证据。产生纠纷后,消费者也应当积极主张权利,不要放任损失扩大,及时清理并回收房屋。
她还提出,相关部门也要积极制定法律法规进行规范、完善装饰装修的国家强制标准;行业组织应当积极推动行业自律,制定行业规范和标准;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装修行业的监督检查,确保从业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装修合同是一项市场行为,相关部门在尊重市场经济的基础上,可以设立类似于征信系统的行业‘黑名单’或‘白名单’,对多次受到举报投诉并查证确有不诚信经营行为的装修公司进行登记和公示,整改后方可撤销。这样也能提醒消费者慎重作出选择。”张大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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