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30 03:25:01来源:互联网
护工宋某在照料因车祸入院的老年患者时,为发泄情绪,多次以殴打、辱骂等方式虐待遭看护人。近日,经北京市丰台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以虐待遭看护人罪判处宋某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禁止遭告人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假释之日起三年内从事看护工作。
2023年8月至9月,因车祸造成颅脑损伤的赵某在医院住院治疗。考虑到赵某生活不能自理,其子女通过某家政公司聘请宋某作为医疗护工照顾其生活起居。岂料在看护期间,因在检查、喂饭时不太配合,宋某就以捆绑、恐吓等方式粗暴对待赵某,后发展为肆意发泄情绪,动辄殴打、辱骂赵某,并用鞋底、手套等抽打赵某身体。因病失语且无行动能力的老人面对虐待只能默默承受。
因宋某的虐待行为不易留下伤痕,家属虽经常探望老人,但并未发现老人遭虐待一事。后来,家属发现老人的脸颊上贴了医用胶布,经询问得知,宋某在一次虐待赵某时将其脸部划破并企图用胶布掩盖,又听同房病友说宋某经常虐待老人,其恶劣行径才得以暴露。后经鉴定,赵某身体损伤程度属轻微伤。
2023年9月5日,赵某家属向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大红门派出所报案。11月23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至丰台区检察院审查起诉。2024年1月4日,丰台区检察院以涉嫌虐待遭看护人罪对宋某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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