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3-12 01:50:48来源:互联网
王岚、杨会军、杨蓉、张慧代表:
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彰显司法文明的高度
王岚代表
杨会军代表
杨蓉代表
张慧代表
在审查起诉阶段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有何意义?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实验中学科研室主任王岚在调研中了解到的一起案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回答这个问题。
在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环卫工人郭某某与王某某发生口角,使用扫帚击打对方面部。经鉴定,王某某伤情构成轻伤二级。
“尖山区检察院发现,该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犯罪情节轻微,但犯罪嫌疑人郭某某却不认罪、不认罚。”王岚代表了解到,郭某某拒不认罪的关键因素是其家庭经济困难,尤其是案发后工作也遭停止,无其他经济来源,郭某某担心遭害人索要高额赔偿,因此拒不认罪认罚。
随后,办案检察官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郭某某指派法律援助律师。经过律师的释法说理,郭某某最终放下思想包袱,认罪认罚,案件得以顺利办理。
“在黑龙江,有的地市检察机关依据法律援助法及试点方案落实的范围,明确受案即告知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每案同步审查是否有必要申请法律援助,目前已实现试点援助案件全覆盖。对此,我感到非常欣慰。”全国人大代表、龙煤七台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龙湖煤矿东一采区701采煤队班长杨会军说。
类似的案子证明,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对切实保障遭告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彰显司法文明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意见》,除法定应当通知辩护的情形之外,对“犯罪嫌疑人没有委托辩护人,且具有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本人或其共同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案情重大复杂、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情形之一的”,检察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记者采访了解到,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已开展审查起诉阶段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自试点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案件通知辩护数量呈上升趋势,人权保障程度更为深入、广泛。
“自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以来,各项工作稳妥、有序进行,试点工作总体运行良好,但依然存在通知辩护类型需进一步拓展、确定推进不均衡、律师资源不足、经费保障不到位等问题,需要中央层面统筹协调,进一步凝聚共识,推动该项制度常态化。”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三桥派出所副所长、太原市妇联副主席杨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在杨蓉代表看来,“辩护全覆盖”应当实现每一个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遭告人在没有聘请律师进行辩护的情况下,都能够获得由政府及时指派的律师进行辩护,这也是“全覆盖”的最终目标。为此,她建议逐步放开对案件类型、试点地域、诉讼流程的限制,探索实现全地域、全范围、全方位辩护覆盖。
如何持续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王岚代表建议,检察机关要与有关部门对试点工作开展联合调研,完整掌握试点工作情况,推动解决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同时,还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鼓励各试点地区逐步拓展通知辩护案件范围,对于案情简单、证据充分的案件,探索适当简化的通知辩护程序。
此外,杨会军代表还较为关注提升法律援助质效问题。“建议检察机关进一步推动完善法律援助律师履职评价机制,通过构建律师意见反馈机制,主动加强与法律援助律师的沟通,就案件定性、量刑建议等问题认真听取律师意见,并引导积极开展刑事和解、矛盾化解等工作。”杨会军代表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