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0-14 18:03:11来源:融易新媒体
近日,某电器零售商城被曝强制“全员营销”,融易新媒体,引发舆论关于劳动权益保障的热议。据《工人日报》采访报道,用人单位此类“薅员工羊毛”的情况,在一些行业和企业普遍存在,且形式层出不穷,摊派销售任务、强迫全员带货“冲业绩”……这种强迫员工从事本职工作以外劳动的做法,已经成为一些行业和企业的潜规则。
去年9月,某房企被曝强制要求全员卖房:普通员工每人须卖1套,经理及总监每人2套,总监以上每人4套,副总裁每人6套,今年1月15日前任务完不成者将被裁掉,员工可选择辞职或将卖不出去的房买下。这就是典型的“薅员工羊毛”。据媒体报道,此种做法在银行、保险、房地产、电器零售等行业非常盛行,一些企业甚至将之作为显规则,写进员工考评细则与招聘文案中。
如果企业处于生死存亡关头,“全员营销”可能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毕竟“锅里有,碗里才会有”。一旦度过危机,或者企业处于正常经营状态,那么“全员卖货”就不宜派上用场。当然,企业再困难也要以人为本,让非销售员工从事营销工作,只能是倡导与激励,不能硬性摊派与强制。
目前,企业能否给非销售员工下达销售任务,在相关法律中并没有明确规定,但按照通行的企业管理原则与劳动者权益保护原则,除销售部门外,其他部门的员工不应被动接受销售任务。同时,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包括岗位职责、待遇组成、所达成的工作目标和要求等内容要在劳动合同中予以明确,如果合同中明确非销售岗不承担营销任务,那么企业就更没有理由“薅员工羊毛”。
若像一些企业“薅员工羊毛”薅到强制员工自掏腰包购买产品“刷单”“冲业绩”,任务完不成需要“五加二”“白加黑”地加班加点,销售任务与薪水和职业发展挂钩,未完成要被罚款,甚至以“对企业不忠”为由逼迫员工辞职走人……这“吃相”就太难看了,这种做法严重违反自愿交易的市场经济基本原则,同时也违反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侵害了劳动者权益。
解铃还需系铃人。企业应时刻明晰员工的权利和义务,不做侵权之举。同时,企业也要转变思路,多在提升产品和服务品质上下功夫。要知道,如果自身产品质量和服务品质有保障,那么不用企业督促、考核甚至强制,员工也会自愿购买,并向周围人推介。而强行“薅员工羊毛”,不仅薅不出企业的强大,而且不利于企业留人和长远稳定发展。
当然,治理“薅员工羊毛”不能仅靠企业自觉自律,作为劳动者,面对此类规则时要敢于及时维权,工会也要充分发挥“娘家人”作用,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同时,劳动监察部门亦要充分履职尽责,对于劳动者反映的情况高效调查处置,并针对劳动者反映强烈的共性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如此才能让普通劳动者更为有力地向企业的“薅羊毛”行为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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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考虑情理及营销效果
全员销售,确有“命运共同体”的关联性,也有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基本逻辑。不过,强制性、摊派性的全员营销不仅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而且从情理和营销效果上来讲也不甚理想。
一般来说,术业有专攻,每个人在能力上有区别,所从事的岗位内容也存在很大的差异,这是专业细分所决定的,让非销售部门的人员从事销售事务,受专业能力和资源禀赋等因素的影响,很难达到销售专业部门和人员所具有的层次。一些行政后勤岗员工为了完成销售任务,要么拼关系找后台,要么自我消化,而这样只会加重员工经济负担。
四川 堂吉伟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