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3-17 02:35:01来源:新媒体
女子未领证生下女儿丈夫起诉要彩礼
近日北京,孙某和田某举办订婚仪式,男方向女方转账131400元,后又购买钻戒等。两人因为个别原因最终没有在一起,男方于是起诉女方要求返还彩礼等其他费用。法院认为:双方举行婚礼并生育一女,不应全部返还,酌定返还80000元。女子未领证生下女儿丈夫起诉要彩礼。
2020年5月,双方举办婚礼,2020年7月,双方之女出生,但双方始终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男方起诉要求返还彩礼和其他费用。女方称,131400元系给孩子的抚养费,其他转账及物品属于一般赠与,不同意返还。
法院审理认为,双方举办订婚仪式,应属婚约行为,孙某家人给付田某131400元的目的在于增加婚约的稳定性,符合彩礼的性质。双方没有登记结婚,应予返还。双方举行了婚礼并生育一女,该款项不应全部返还。法院酌定田某返还孙某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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