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16 14:39:01来源:互联网
据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家号动静,7月14日,贵阳中院开庭审理被告人余某英拐卖儿童罪一案。据汹涌新闻报道,庭审于13时50分许竣事,历时近4个小时。
公诉构造指控:被告人余某英于1993年至1996年期间伙同龚某良(已故)为谋取不法好处,在贵州省、重庆市等地流窜,物色符合的孩童举办拐卖,到手后二人将被拐儿童带至河北省邯郸市,通过王某付(另处)先容,寻找收买人举办交易,以此赢利,期间共拐卖儿童11名。
公诉构造认为:被告人余某英为谋取不法好处,融易新媒体,多次拐卖儿童共计11名,其行为得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实,该当以拐卖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部门归并审理。公诉构造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余某英及其辩护人举办了质证,控辩两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实颁发了意见,余某英举办了最后告诉并当庭暗示认罪、悔罪。
据汹涌新闻报道,庭审就该案刑事部门展开了法庭侦查和法庭辩说。公诉构造认为,余华英的行为组成拐卖儿童罪,且情节出格严重,发起法庭判处余华英死刑。余华英的辩护人则发起合议庭充实思量余华英在案件中的浸染和职位。
庭审最后,法庭公布休庭,择期宣判。
【此前报道】
据余华英供述,1992年,其与情夫龚某良将二人的私生子出卖并得到数千元酬金。自此之后,余华英开启了长达11年的拐卖儿童犯法之路。
按照检方指控和此前讯断,1993年起,余华英连续伙同丈夫王某文或情夫龚某良拐卖多名儿童,这些儿童均被从西南地域拐卖至河北邯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