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1 18:10:28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闫冬)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近日公开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东方宝山塔殡仪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被市场监管部门查处。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当事人2018年7月12日开始在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太平间提供殡仪服务,2019年开始提供单间存尸服务,并收取停尸费和单间租用费,停尸费按照政府部门规定的“冷冻存尸费3日以内(含3日)每具每日30元;3日至7日每具每日40元;7日以上每具每日50元”标准进行收取;单间租用(服务内容实际为冷冻存尸)费按照“每日800元-2300元不等”的标准进行收取。
已查实,当事人2020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12日实收取单间租用费29笔,多收价款113700元。因当事人不能提供2020年4月30日前收费票据等收费相关资料,融易新媒体,2020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12日期间亦有部分收费票据无法提供,总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北京东方宝山塔殡仪服务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六)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一条,对该公司罚款1100000元并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