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2-19 06:25:01来源:互联网
12月17日,ST元成(603388,原“元成股份”)发布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显示,公司作为遭告,近期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遭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起诉,涉案金额为4036万元。该案件目前尚未开庭。
此外,ST元成在公告中提示,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涉及诉讼、仲裁金额超过1.1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17%。前述案件部分已结案、已执行的诉讼,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尚未审理、判决、执行的诉讼,公司正在积极协商处理中,因此,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落实性。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2月6日,在ST元成遭浙江证监局下达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后,融易新媒体消息,引发了投资者诉讼。
浙江证监局查明,ST元成在2020年、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中营业收入、利润等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在2020年、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中未按规定披露与实际控制人祝昌人发生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在2017年度至2022年度报告中未按规定全面披露关联方;未全面披露与赛石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交易;资金支付、供应商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虚假陈述,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被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目前判断,于2023年4月29日至2024年4月27日期间买入ST元成股票,并在2024年4月28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有机会向公司提起诉讼。满足上述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登记,究竟时间段以法院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