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19 03:00:01来源:新媒体
庚星股份(600753)6月13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原控股股东因涉嫌信披违法违规,遭证监会立案。
公告显示,庚星股份原控股股东中庚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庚集团”)于2024年6月1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中庚集团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中庚集团立案。
资料显示,中庚集团因涉及股票质押业务违约、保理合同纠纷,其所持有庚星股份的7992.96万股遭冻结。今年一季度,中庚集团持有公司的全部股份相继遭上海金融法院拍卖,在权益变动后,中庚集团持股比例降至0.87%,海歆能源持股比例升至24.10%。庚星股份控股股东由中庚集团变更为海歆能源,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梁衍锋变更为钟仁海。
值得注意的是,庚星股份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2023年12月27日已遭证监会立案侦查,目前侦查尚未结束。2023年9月,庚星股份因信息披露违规,福建证监局两次向公司出具警示函。
经查,庚星股份2018年燃料油贸易的会计核算存在错误,庚星股份未按规定以净额法确认相关营业收入,虚增2018年营业收入约为14.8亿元,融易新媒体消息,占当期营业收入的77.05%。
此外,庚星股份还存在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控股股东占用资金的情况。2020年10月至12月期间,庚星股份原控股股东中庚集团占用公司贸易预付款2829.20万元,金额占公司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2.19%;2021年2月,中庚集团及其关联方占用庚星股份子公司向供应商支付的预付货款2023.20万元,金额占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7.87%。上述资金占用于2022年12月29日偿还完毕。
根据已有公开信息,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凡于2019年3月19日至2023年9月20日期间买入且持有庚星股份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无论在2023年9月21日及之后是否卖出,或可向公司索赔。满足上述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88)报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