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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首例 金力泰高管增持爽约引发投资者诉讼 此前已因虚假陈述遭罚面临索赔

时间:2024-05-29 22:24:34来源:新媒体

(原标题:A股首例 金力泰高管增持爽约引发投资者诉讼 此前已因虚假陈述遭罚面临索赔)

5月24日,两位投资者状告金力泰(300225)以及公司时任董事长袁翔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在上海金融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这是自2019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来,全国首例因未履行增持承诺引发的证券侵权纠纷案件。

日前,金力泰发布2023年年报显示公司业绩改善,营收同比增长16.09%,净利润同比扭亏为盈。负责审计的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还出具了公司2023年度上期审计报告非标事项在本期消除的专项说明。

只是,业绩向好、非标事项消除的同时,金力泰目前还要面对此前公司高管违背增持承诺带来的投资者诉讼索赔,而公司子公司参与的虚构“黄金贸易业务”,同样也令公司面临投资者依法诉讼索赔的风险。

2021年6月,金力泰披露了董事兼总裁袁翔、时任控股子公司上海金杜董事兼总经理罗甸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消息,大约一年多后,该增持计划却以“零进度”收尾。针对上述增持未履行的事实,2022年10月20日,上海证监局对袁翔、罗甸分别出具了《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书》。

而2020年5月至2021年7月,金力泰全资子公司参与虚构的“黄金贸易业务”,融易新媒体消息,涉及合同金额约为15亿元。由于公司未披露参与“黄金贸易业务”的真实情况,将涉及的相关黄金制品计入存货,虚增2021年末存货2.58亿元,占2021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8.32%,导致公司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此外,将上述业务形成的购销差额计入收入,虚增2022年一季度营收1038.99万元,导致公司2022年一季报存在虚假记载。2024年1月4日,金力泰收到上海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均遭罚。

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王添聿律师表示,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受罚后相关受损投资者有权依法索赔,以下两个时间段持有金力泰股票而受损的投资者均可索赔:1、2021年6月15日至2022年9月29日间买入公司股票,且在2022年9月29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2、2022年4月30日至2023年2月2日期间买入公司股票,且在2023年2月2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均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33)报名登记,律师将及时帮助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另外,金力泰发布2023年年报后,深交所发出《年报问询函》,要求公司分析说明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显著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变动趋势是否与同行业一致,同时还要求其说明本年度相关应收账款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所涉交易是否真实且具有商业合理性等相关问题。记者 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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