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6 22:46:18来源:互联网
财联社5月1日讯(记者 周晓雅) 继4月12日公开征集意见后,沪深交易所各自正式《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业务规则的修订稿,资本市场“1+N”政策体系进一步落地。
究竟来看,沪深交易所本次修订发布业务规则分为三类。
一是发行上市审核类规则,沪深交易所均发布《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上市审核委员会和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管理办法》《申请文件受理指引》《现场督导指引》,深交所还发布《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上交所则发布《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
二是发行承销类规则,即《投资价值研究报告报备关注事项指引》。
三是上市公司监管类规则,深交所修订发布主板、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交所修订发布主板、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对于新规则的实施时间,沪深交易所表示,审核类规则,将自规则发布之日起施行,已通过上市委审议的首发项目,融易新媒体消息,适用原审核类规则的规定;承销类规则也将自规则发布之日起施行;持续监管类规则自规则发布之日起施行,但分红、退市等实施时间各自作了究竟安排。沪深交易所均表示,正在制定修订贯彻确定新“国九条”的其他业务规则,将尽快向市场发布。
究竟来看,资本市场三十年来,这是证监会进行的第六次退市制度改革,对于可直接“红牌罚下”的上市公司做出了明确规范。
要点一:第六次退市制度改革 瞄准“空壳僵尸”
关于退市规则制定及后续执行要求成为市场的聚焦点。沪深交易所本最新发布的退市新规,呈现三大特点。
一是精准出清,稳妥推进。从总体影响评估来看,本次退市规则靶向精准,瞄准“空壳僵尸”和“害群之马”,从严打击连续多年造假和存在控股股东资金占用不予整改的公司,突出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不针对“小盘股”公司。
其中,财务类退市情形中收紧营业收入指标,已综合考虑市场情况、板块差异。比如,对于“造假金额+造假比例”的标准修改为一年、两年、三年及以上三个层次。即一年虚假记载金额达到2亿元以上,且占比超过30%;连续两年虚假记载金额达到3亿元以上,且占比超过20%;连续三年及以上年度存在虚假记载。
另外,主板市值类退市指标也得以调整,充分评估了市场当前的情况;修订规范类、重大违法类退市情形,体现了科学设置、严打造假导向。
同时,规则实施设置了划断安排,确保新旧规标准平稳过渡,明确投资者预期,强化风险揭示。
究竟来看,一年、两年财务造假退市标准适用于2024年及以后年度,三年及三年以上财务造假行为性质恶劣,本次从严规范,适用于2020年及以后年度,衔接2020年退市改革。另外,如虚假记载年度涉及2020-2024年度的,仍然适用原标准,即“虚假记载金额合计达到5亿元以上,且超过该两年披露合计金额的50%”。
要点二:进一步加大严重财务造假打击力度
加大力度,严监严管是本次退市规则修订的第二大特点。即重点打击财务造假和资金占用等恶性违法违规行为。在首发上市和重组上市欺诈发行、造假规避财务类退市和五大安全情形的基础上,收紧2年造假情形,新增1年严重造假、3年连续造假情形,科学设置重大违法退市适用范围,进一步加大对严重财务造假行为的打击力度。
沪深交易所强调,对于内控失效,存在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的公司将严格实施退市。特别是多次占用拒不整改、整改后再次占用的,将予以坚决出清。
三是严格追责,加强救济。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退市公司,坚决予以纪律处分,并会同监管部门、司法机关,继续强化行政处罚、刑事追责、民事赔偿等全方位立体式追责。同时强化退市风险公司的风险揭示力度,明确投资者预期。
财联社记者了解到,存在虚假记载等侵害投资者利益行为的,推动综合运用代表人诉讼、先行赔付等方式,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接下来,沪深交所将切实担负起退市实施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好退市决策、信息披露监督、交易监控等重要职责,加大退市监管力度,推动加快形成应退尽退、及时出清的常态化退市格局。
要点三:分红不达标强约束措施充分考虑各类上市公司特点
早在意见征求期间,现金分红不达标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措施的条例引入备受市场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