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易新媒体
快捷导航 融易新媒体

经济

热点追踪

自媒体

主页 > 观点 > 政策评论 >

好消息!天津“中晟博远”非法集资案相关刑事判决均已生效,受损人速去信息核实登记…

时间:2023-04-21 17:42:01来源:新媒体

2023年4月19日,天津市南开区处置中晟博远案专案组对外发布了关于“中晟博远”非法集资案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登记的公告具体如下:


1


中晟博远资产管理(天津)有限公司非法集资案的相关刑事判决均已生效。


为维护受损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现已依法开展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登记工作,为便于集资参与人就近参与本次信息核实登记工作,将在山东省青岛市设立现场核实登记点。


现将信息核实登记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核实登记地点及时间


山东省核实登记点设在:青岛花园大酒店鸿宾楼一楼(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彰化路6号【海景花园北侧】)。现场核实登记工作的期限自2023年4月20日起至2023年4月21日止,上午9时至下午16时。


二、核实登记对象


与中晟博远资产管理(天津)有限公司签订投资理财协议且遭受损失的集资参与人(因该案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被告人除外)。


三、所需材料


1.身份信息材料


(1)集资参与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等材料进行身份信息核实。


(2)集资参与人本人不能参加的,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委托代理人参加核实登记。除提交第一项所需的证明材料外,融易新媒体,还需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原件或者集资参与人亲笔书写并签字、摁手印的委托书原件等材料。


(3)集资参与人为限制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由其法定代理人参加核实登记。除第一项涉及的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交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或者监护证明等能够证明双方法定代理身份关系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集资参与人已经死亡的,由其继承人提交死亡证明,证明有继承权的公证文书、法院生效裁判文书或者有继承权的身份关系证明等材料进行核实登记。集资参与人有多名继承人的,由各继承人协商委托其中一名继承人持各继承人签名、摁手印的委托书进行核实登记。各继承人之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登记第一个进行核实登记的继承人的身份信息,各继承人之间对返还案款的分配问题由各继承人自行解决。


2.集资信息材料


集资参与人应提交相关集资合同、协议、合约,银行交易明细或者收款收据等能够证明实际集资金额、收取返款金额的材料办理核实登记手续。


3.收款信息材料


集资参与人应准备本人名下的银行卡并提交收款账号、开户行行号、开户网点名称等信息。


四、注意事项


1.此次核实登记的结果将作为案款发还的基础信息,请集资参与人及时参与,避免因不按时、不按要求参加核实登记而影响自身合法权益。


2.已参加网络核实或现场核实的集资参与人,无须再次到现场参加信息核实登记。


3.集资参与人应注意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除“信息核实”小程序外,工作人员不会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要求集资参与人提交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码等个人信息,不会提出转账、验资、交费等要求。

近期热点

怎么炒股赚钱?实用的炒股赚钱技巧总结 06-04

降息对股市有什么影响?降息对股市的影响 06-19

最新消息:中线炒股如何选股?中线选股方法 06-28

每日经济新闻:牛市都有哪些启动信号?牛市有什么特征 08-01

最新内幕揭秘:什么是尽头线?尽头线的含义及操作策略 08-17

热门文章
热点 热点追踪 网站首页 热点 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