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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信用中国(广东湛江)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廉江市中心达利种籽店,该店销售应当审定未经审定的农作物品种被处罚。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 廉江市中心达利种籽店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440881MA50N04078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刘**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440****0420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廉农(种子)罚〔2023〕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应当审定的农作物品种未经审定的,不得发布广告、推广、销售。”和《广东省种子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应当审定的农作物品种未经审定的,不得发布广告和进行推广、销售。”
违法事实 2022年11月8日检查发现当事人销售应当审定未经审定的农作物品种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违反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融易新媒体,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一)对应当审定未经审定的农作物品种进行推广、销售的;”之规定,参照《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种子、食用菌)》“第4条”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八十条“违反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三)涂改标签的;”和《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发现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之规定,参照《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种子)》“第6条”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罚决定:1、没收违法经营余下的玉米种子:广糯2008 3包(规格:200g×1包); 2、处以罚款:贰万贰仟(22000.00)元整; 以上罚没款共计人民币:贰万贰仟(22000.00)元整。
罚款金额(万元) 2.2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3-03
公示截止期 2024-03-03
处罚机关 廉江市农业农村局
数据来源单位 廉江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