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信用中国显示,蜜源(广州)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蜜源公司)因传销违法行为,被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50万元,并处没收违法所得2,978,246.60元。
▲图源:信用中国
▲图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此外,2020年12月21日,工信部网站发布关于侵害用户权益行为的APP通报(2020年第七批)。其中,由蜜源(深圳)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APP蜜源(版本号:6.2.9.1)被认为涉及违规收集个人信息的问题。而蜜源(深圳)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为蜜源(广州)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提醒广大网友,以网络营销、网购等为名,变相收取入门费,并设定各种奖励方式,激励会员发展下线的传销行为,融易新媒体,具有很强的欺骗性及诱惑性,请广大网友注意甄别,如遇到此类项目请谨慎对待,避免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