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17 10:16:03来源:新媒体
农用薄膜是农资重要产品之一,其中包含农用地面覆盖薄膜和棚膜。春耕备耕之际,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确保农用薄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全市农业稳产增收,融易新媒体,特发布如下消费提示:
一、全市农用薄膜生产、经营企业:应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发改环资〔2020〕80号)和GB13735-2017《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薄膜》要求,规范生产经营;并按照《产品质量法》规定对产品包装标识标注。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
二、消费者在选购农用薄膜时,应仔细查看产品的标识标注和使用说明,根据需求选购农用地膜、棚膜。注意:普通塑料薄膜不能满足农作物生长发育、减少杂草和蚜虫危害、保湿增温性能要求。
欢迎广大市民投诉举报,举报电话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