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5 20:43:03来源:新媒体
2022年12月21日,山东省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开行政处罚信息(淄市监处字〔2022〕117号),涉及淄博安居堂食品有限公司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处罚事由
执法依据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救济渠道
备注
淄市监处字〔2022〕117号
淄博安居堂食品有限公司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案
当事人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融易新媒体,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淄博安居堂食品有限公司
91370303762884105C
刘相美
1.没收违法所得1635元;
2.没收查封的150袋原料和扣押的790袋产品;
3.处罚款64000元。
2022/09/21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淄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