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4 23:30:03来源:互联网
2022年11月19日9时35分,驾驶人程某驾驶晋C牌照大型普通客车行驶至桃北东街沃尔玛交叉口路段时,与行人李某相撞,造成李某受伤。事故发生后,伤者被送往医院救治。得知抢救费用较大,交警一大队办案民警当即为家属讲解了关于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的相关事项,告知其可以通过办理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抢救费用。随后,民警按程序为伤者申请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伤者李某得到10000余元救助基金。
2022年10月13日10时,陈某某驾驶晋A牌照重型半挂车由西向东逆向行驶至省道314线(双阳线)路段时与代某某驾驶的晋C小型客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融易新媒体,致代某某受伤。事故发生后,代某某被送至医院抢救。
巨额的医疗费用让代某某的家庭陷入困境,肇事驾驶员也无力承担伤者医疗费用。盂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了解到情况后,立即协调医疗机构开通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绿色通道。经过多方努力,40000余元的救助基金垫付款拨付到位,解决了代某某的燃眉之急。(杨永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