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3 12:12:02来源:互联网
各车主、驾驶人:
为落实浑源县新冠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县城建成区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的通告》及《关于在全县实施全域静态管理的通告》精神,切实做好当前的疫情防控工作,阻断车辆和人员流动引发的疫情传染途径。从10月26日6时起,县城建成区实行临时交通管制,除执行任务的特种车、医疗救治车、民生保障车、物资配送车、抢修救援车、应急车、军警车、环卫车等以及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车辆(需持浑源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核发的通行证)予以通行外,其他车辆一律不得流动。
但从目前看,仍有个别驾驶人驾车违反疫情防控临时交通管制措施,未取得“通行证”而随意出行,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严重隐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机动车违反交通管制的,予以处罚2000元,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现将10月26日6时以来违反临时交通管制的车辆曝光如下:
以上车辆,待临时交通管制解除后,主动到浑源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秩序股接受处罚。
也希望广大车主、驾驶人引以为戒,切勿以身试法,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积极主动配合交警部门实施的交通管制,减少不必要的出行,保护自身和家人的健康,众志成城,融易新媒体,共克时艰!
对大家出行和日常生活带来的不便请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特此通告
浑源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