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0 21:52:07来源:互联网
2022年10月14日,安徽省铜陵市市监局网站公示2起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涉及铜陵市元莱商贸有限公司经营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医疗器械一次性医用防护服等违法行为案、铜陵市铜官山区新得福超市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青蛙王子儿童草莓滋润霜等案。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单位:铜陵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报送时间: 2022年10月14日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当事人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内容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铜市监罚〔2022〕102号
铜陵市元莱商贸有限公司经营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医疗器械一次性医用防护服等违法行为案
铜陵市元莱商贸有限公司
9134070009673565XJ
周世梅
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七条、四十五条的规定。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项、第八十九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融易新媒体,行政处罚如下:1、警告;2、处货值金额0.5倍计人民币¥244140.00元的罚款。
主动履行,
十五日内。
铜陵市市监局
2022年10月11日
2
铜市监罚〔2022〕88号
铜陵市铜官山区新得福超市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青蛙王子儿童草莓滋润霜等案
铜陵市铜官山区新得福超市
92340700MA2PWGBJ77
钱立雄
当事人经营的化妆品青蛙王子儿童草莓滋润霜等超过使用期限。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经营的化妆品青蛙王子儿童草莓滋润霜2盒、青蛙王子儿童芦荟滋润霜2盒、青蛙王子儿童补水保湿霜1盒;
2、处人民币¥3000.00元的罚款。
主动履行
铜陵市市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