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9 03:22:49来源:互联网
10月6日,大同市阳高县公安局查处三名不遵守疫情防控政策,故意隐瞒行程及不按规定报备的违法人员。
经侦查,雷某(男,38岁,陕西城固县人),王某儒(男,49岁,陕西陇县人)二人于10月5日凌晨1时许,从内蒙古丰镇市自驾车绕道天镇进入阳高县内,融易新媒体,后居住在阳高县城某宾馆;陈某春(男,39岁,阳高狮子屯人)于10月5日晚,为逃避卡点检查,通过搭车,打车的方式从内蒙古乌海市返回阳高,且未向所在社区报备,私自返回家中。
该三人的行为违反了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目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阳高县公安局依法对其做出行政拘留的处罚。
阳高疫情防控成果来之不易,需要广大群众自觉遵守防疫相关规定,积极配合相关门做好核查、报备等工作。对违反相关法律规定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公安机关必将依法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