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1-11 21:50:01来源:法治日报
值得注意的是,采访中记者发现,很多消费者并不知道“小包团”向导、领队需要具备怎样的资质,对于该如何与旅行社或向导签订合同、签订怎样的合同也不清楚。不少人只是在社交平台上看到该账号名称是“××旅行社”,或看到有其他人推荐相关旅游产品,就轻信并下单。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旅游研究与规划设计中心总工程师齐晓波提醒,游客在作出选择前,必须注意“小包团”应具备以下资质:领队必须持有有效的导游证、2年到3年以上的导游经验,具备良好的文化旅游知识储备、优秀的突发事件应变能力以及紧急安全救援能力。如果乘坐的是汽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以及《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18号),从事道路客运经营需要获得相应的经营许可。
“在旅行前,组织方要与游客签订正式合同,规定行程安排、服务标准、服务费用等,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向游客宣讲安全注意事项和自救互救知识;对领队和导游进行专业培训,确保他们熟悉紧急情况的处理流程等。在旅行过程中,要确保全程有专业的领队和导游为游客提供服务,注重询问游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服务质量,确保所有活动均需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等。”齐晓波说,组织方应当全方位考虑并确定各项准备工作,才能最大限度地保障游客的利益和安全。
受访专家表示,消除“小包团”乱象,促进旅游市场健康发展,需要各方共同努力,才能让“小包团”成为惠及游客的“大福利”。
齐晓波建议,针对“小包团”旅游中的问题,应尽快出台相关监管规定,明确组团社“首接”的法定责任和义务,禁止规避、转嫁责任,发生纠纷后,应与后面的环节共担责任。对网上带节奏的“假种草”现象和网络虚假广告、推广乱象,相关平台和部门应及时清理和治理。
尹玉建议,行政部门应强化监管执法。将“小包团”“网红带队”等“擦边行为”纳入多部门联合监管范围,由文化和旅游部门牵头,与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公安等多部门形成合力,加大对违法行为的监管力度,建立高效的举报处理机制和惩戒机制,同时主动作为,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及公开处罚信息,形成有效震慑。此外,相关部门可以探索各项技术手段创新,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行为,如建立旅游经营数据平台和“转包”电子备案机制,要求旅行社将服务合同、实际服务记录备案上网,通过电子备案系统追溯责任链条,防止层层“转包”导致责任不清。建立和完善旅行社和旅行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将没有相关资质经营、虚假宣传、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主体列入行业“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从而提高违法成本,形成有效震慑。
她还提到,行业协会应推动行业自律。相关行业协会应制定针对“小包团”旅游和转包行为的自律规范,促进行业内部对违法行为的监督、纠正和惩戒。
“游客的风险意识也需要增加。应该加强对游客的宣传与普法教育,提升其辨别违法转包、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的能力,普及相关法律法规,让游客了解自身的知情权、选择权以及在权益受侵害时的维权途径。”尹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