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30 14:02:01来源:新媒体
3月28日,特斯拉“退一赔三”案的当事人韩潮在微博平台透露,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已依法裁定驳回特斯拉的再审申请,认定特斯拉欺诈销售成立。
这是特斯拉在国内首例“退一赔三”案,融易新媒体,按照2020年12月4日北京市大兴人民法院裁定,特斯拉存在欺诈,应当退一赔三。
韩潮在微博上感叹:“三年多了,这个案子终于盖棺定论,正义虽晚,绝不缺席!从一审、二审、到再审,我经历了太多太多,我明白人生就是要有很多经历才能丰富自己,可这个过程太恶心。”
值得注意的是,据中国基金报报道,根据特斯拉法务部此前回应,特斯拉与韩潮之间发生了五件诉讼案件,除前述二手车纠纷外,还有代步车以及名誉权侵害纠纷。名誉侵害纠纷中,除韩潮起诉特斯拉侵害名誉权外,特斯拉方面也起诉韩潮侵害公司名誉权,并向其索赔505万元。
据韩潮最新透露,他与特斯拉的2个名誉权纠纷案件正在审理中,一审法院因“依据案例尚未审结”做出中止审理裁定,在收到判决后他已在第一时间将《民事裁定书》送达至相关法院,希望法院能尽快重启审理进度。
多次要求退换车辆,被拒
据韩潮介绍,他于2019年5月底在特斯拉官网购买了一辆特斯拉官方认证二手车,型号为 Model S P85,共花费37.97万元。韩潮称购买时看到官方网站承诺信息“无重大事故,无结构性损伤,无水泡火烧,200多项全车检测,车况良好”等信息,在和特斯拉销售顾问汪某沟通过程中,也再次和对方确认该车的车况信息,得到汪某同样的答复。
图片来源: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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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购买三个月后,韩潮表示有一天夜晚在正常行驶中,突“砰”的一声巨响后车辆瞬间瘫痪,屏幕跳出五个故障码,提示“车辆无法重新启动”“车辆正在关闭”等,“届时车辆的刹车、电门完全瘫痪,我靠着些许余速把车溜停到应急车道并拨打特斯拉救援电话,凌晨车辆被拖至特斯拉服务中心。”
车辆经过一周检修,特斯拉给韩潮的答复为车辆的大保险、伞阀等零件损坏,需要更换,并告知他老款车就这样,不必大惊小怪,且为他提供了一台代步车使用。但韩潮认为车辆故障会直接威胁生命安全,提出退换车辆请求,遭到拒绝。
之后,韩潮拨打了12315进行投诉,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介入调解后,特斯拉仍不同意退换车辆。韩潮又委托当地机动车司法鉴定机构对车辆进行全车检测后,发现车辆后侧围板存在切割焊接痕迹,属于事故车。拿到鉴定报告后,韩潮再次提出退还车辆请求,又被拒绝。
维权三年终获胜利
调解无果后,韩潮便将特斯拉方面告上法庭,要求退一赔三。
2020年3月,北京大兴法院正式立案。
据都市快报报道,2020年12月4日,北京市大兴人民法院裁定:案涉车辆的维修确实涉及到大面积切割、焊接等,这种修理方式和程度必然对消费者的购车意愿产生重要影响,而特斯拉公司仅告知韩潮“车辆不存在结构性损伤”,尚不足以达到应有的信息披露程度,不论从积极的作为还是消极的不作为来说,特斯拉公司都符合欺诈的客观要件。同时,特斯拉对本案涉及车辆所发生的事故以及维修情况是知晓或应当知晓的,具备欺诈的主观条件,因此,特斯拉公司构成欺诈。
根据一审判决书,购车合同撤销后,特斯拉公司应向韩潮退还37.97万元购车款,并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113.91万元。但特拉斯方面不服一审判决,随即提起上诉。
2021年9月,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特斯拉上诉,维持原判。
但特斯拉方面又提出了再审申请。
2023年3月27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特斯拉公司在向韩潮销售案涉车辆时存在欺诈行为,在韩潮明确询问测评记录及有无事故车的情况下,未明确告知,导致韩潮陷于错误认识进而购买案涉车辆。故原审法庭认定特斯拉公司构成欺诈并无不当。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表示,特斯拉公司的再审主张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其申请再审的理由不能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裁定驳回特斯拉公司的再审申请。
特斯拉在美国又被查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特斯拉出现不少负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