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7 15:59:02来源:新媒体
因违法传销罚没347.8万
信用中国公布的违法事实为,当事人蜜源公司为推广其运营的蜜源APP平台,把蜜源APP会员分为“运营专员”和“VIP会员”两种级别,设定“平台——运营专员——VIP会员”的层级式管理架构;并采取团队计酬制,蜜源会员通过蜜源APP购物的,推荐其注册的会员和对应的运营专员都能从其购买行为中获取推广返利。
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蜜源公司构成《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三)项规定的传销违法行为,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蜜源公司被处罚款50万元,并被没收违法所得2,978,246.60元,合计罚没资金3478246.6万元。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值得一提的是,这并非蜜源公司第一次因涉嫌传销而被查处。2021年4月1日,蜜源(广州)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就因涉嫌传销,被湖南省汉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信息内容显示为:
冻结被申请人蜜源(广州)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在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设立的支付宝账户、在中国建设银行广州海珠支行设立的账户(账号为4405××××0356)、在招商银行广州同和支行设立的账户(账号为1209××××0302)内的资金共计30000000元,冻结期限为一年。同年4月30日,汉寿县人民法院发布结案通知书,显示蜜源公司该案已于2021年4月25日保全完毕。6月4日,蜜源公司被冻结资金的账户被正式解除保全。
蜜源方面在回应该案时曾表示蜜源APP作为一款免费的导购工具,公司在汉寿县从未有过官方的经营和推广行为,并坚称一直合理、合法、合规经营。
因侵犯用户隐私被通报整改
然而,就是蜜源所声称的这款“蜜源APP”,早在2020年就上了工信部的黑名单。工信部网站发布关于侵害用户权益行为的APP通报(2020年第七批)信息显示,据监测发现,由蜜源(深圳)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蜜源APP(版本号:6.2.9.1)涉及违规收集个人信息、侵犯用户隐私,责令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