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6 17:58:01来源:新媒体
近年来,骗局层出不穷,一些骗局打着公司上市的旗号,以投资原始股、股权的名义,承诺高额收益、保底回购,还以返利、赠送消费券、分红等引诱不明真相的群众投资。
3月12日,李旭反传防骗团队从中国检察网获悉,一女子参与人人家公司网络传销组织,并积极发展下线,融易新媒体,累积发展1687人,其行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检察院对其依法提起公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6年12月至2018年6月,汲某某(已判决)、胡某某(另案处理)等人打着人人家公司即将在美国纳斯达克转主板的幌子,先后在互联网搭建1.0增资扩股系统、2.0能源币交易所、3.0聚和商城、4.0股权系统平台,以线上建立微信群和线下设立运营中心以及“地推”等方式推广和发展会员,以购买激活码和排单币的方式收取入门费,并按层级管理,采取静态收益和动态收益的计酬模式等开展网络传销活动,夸大投资收益回报,推广和发展会员,累计吸收会员数量110546人,层数达102层。
人人家公司搭建的1.0增资扩股系统、2.0能源币交易所、3.0聚和商城等平台,通过人人家公司的中国银行对公账户和汲兴富的中信银行、支付宝账户共收取会员投入总额520395093.53元。
2018年6月至2019年1月,汲某某、张某甲(已判决)等人继续打着人人家公司即将在美国纳斯达克转主板的幌子,以路演形式邀请老会员进行投资宣讲,采用直推一级的模式进行融资,共吸收会员资金47778746.58元。
2019年2月至2019年9月,汲某某、胡某某、孙某某(已判决)、曾某某(已判决)、张某某(已判决)等人商议制定“股权”销售模式,建立太阳能股权网络平台用于销售“股权”,线上建立三级服务中心,对应前期的运营中心,采用发微信、开现场会、组织参观等方式进行宣传,引诱他人购买“股权”,形成34个层级,根据发展“股东”人数及投资额,按照静态奖励、动态奖励等方式进行返利,共发展”股东”6万余人,吸收资金384728700元。
被告人郭某某于2017年3月至2019年9月份参与了汲某某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前期系该传销犯罪组织的一个运营中心负责人,在汲某某等人搭建的1.0、2.0传销网络系统平台显示层级29层、直推人数29、下线层级22层、发展下线人数1456人;后期继续参与汲某某等人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系太能能商城传销组织一个保单中心负责人,在搭建的太阳能股权传销网络平台层级为第2层,上线为(人人家)太阳能,直接发展下线数为14人,所有下线人数为231人,下线层级为6层,非法获利1085150.98元。被告人郭某某在传销组织活动中起发展壮大作用。
被告人郭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蚌山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郭某某伙同他人以投资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等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会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的依据,引诱会员发展他人参加传销组织,骗取财物,严重扰乱经济与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提起公诉,请法院依法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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