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24 22:44:32来源:界面新闻
针对拐卖儿童犯罪,此前舆论已多有呼吁加大刑罚力度,直接“判死”的声音高涨。
2023年9月18日,备受关注的余华英拐卖儿童一案在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法院对遭告人余华英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经审理查明:遭告人余华英于1993年至1996年期间伙同龚某良(已故)为牟取不法利益,在贵州省、重庆市等地流窜,物色合适的孩童进行拐卖,得手后二人将遭拐儿童带至河北省邯郸市,通过王某付(另处)、杨某兰(另处)介绍,寻找收买人进行买卖,以此获利,期间共拐卖儿童11名。
贵阳市中院认为,遭告人余华英为牟取不法利益,多次拐卖儿童,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融易新媒体消息,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予以严惩。遂作出上述判决。但是,余华英对判决结果并不认可,已当庭提起上诉。
余华英是否应判处死刑?后续二审法院会作出明确认定。按照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罪的起刑是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拐卖3人以上、是集团首要分子、以出卖为目的盗窃婴幼儿、造成遭拐卖的妇女儿童或其亲属重伤或死亡等8种情形的,属情节严重,可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判处死刑。
实际上,我国目前已很少有拐卖人口罪犯遭判处死刑。最近一起案件还是2018年12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处张维平、周容平死刑。广州市中院介绍,2004年12月至2005年1月间,周容平等人经密谋后,入户强行抢走一名幼儿,随后交给张维平贩卖;2003年9月至2005年12月间,张维平还单独拐卖儿童8名。
2019年5月,山西省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12人跨省拐卖儿童、收买遭拐卖儿童一案进行公开宣判,遭告人王喜娥、刘利萍(二人系母女关系)因拐卖儿童罪遭判处死刑。2014年5月,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谭永志等37名参与拐卖人口的遭告人作出一审判决,其中主犯谭永志遭判死刑。
近年来,随着公安机关重拳打击拐卖人口犯罪,我国各地已较少发生拐卖儿童案件。2022年5月,公安部曾介绍,2021年拐卖妇女儿童案件比2013年下降86.2%,其中备受群众关注的盗抢儿童案件立案不到20起,且均基本实现快速侦破。另一方面,公安部在全国部署开展“团圆”行动,找回上万名失踪遭拐儿童,也使得一批陈年积案得以告破,众多人贩子遭抓获。
有研究指出,拐卖儿童罪在司法实践中适用死刑的比例很低。《法制博览》杂志2018年4月刊发署名田丽媛的文章《一律判处死刑是否能够有效的预防拐卖儿童罪》指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等网站可获取的200份拐卖儿童罪案例看来,该罪在司法实践中适用最多的刑罚仍然是有期徒刑。
在拐卖儿童案件中,法官会考虑哪些因素才会判定犯罪行为“情节特别严重”,并判处犯罪人死刑?
北京德翔律师事务所主任安翔告诉界面新闻,从刑法对拐卖妇女儿童罪的规定来看,符合法律规定的八项情形,就可以在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范围内量刑。而究竟到什么情况下适用死刑,目前为止没有明确的司法解释,法官可以就究竟犯罪情节行使自由裁量权。在司法实践中,法官会参考法条所列举的八项情形,根据犯罪行为在这八项情形当中的轻重来判定,也会结合当下的社会价值观去理解解释。
在余华英拐卖儿童案中,安翔分析,未见到遭告人余华英有自首、立功等法定从宽情节,反而具有多次因拐卖儿童遭抓的“惯犯”经历。3年期间遭告人拐卖的儿童多达11名,其中有3对是姐弟或兄弟,2004年遭捕后,遭告人甚至虚报姓名遭判刑,可见其认罪悔罪态度差。从受害者杨妞花的表述来看,她父母的死亡跟余华英拐卖行为有密切联系。综上情节,余华英已构成“罪行极其严重”。
“我国司法原则认为,判处一个人死刑意味着没有办法在法律上通过教育挽救的方式进行处置”,安翔认为,本案中法官以拐卖儿童罪判处余华英死刑没有问题,体现了我国刑法的罪刑均衡原则以及司法对拐卖行为的打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