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6-20 16:08:23来源:融易新媒体
6月19日,江阴银行、苏农银行接连公告发布关于稳定股价方案,通过主要股东增持、董事及高管增持等方式维稳股价。
在这之前,两家上市农商行在上周五(6月15日)同时公告表示,因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每股净资产,触发上市招股书中披露的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
这也是上市农商行首次触发并出台稳定股价方案。此前,上海银行、江苏银行、杭州银行等城商行均有相似案例,其中杭州银行还在上市后两次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
截至19日收盘,江阴银行、苏农银行的股价分别为4.77元/股、5.54元/股,市净率分别为0.97倍、0.95倍。
上市农商行首现稳定股价措施
两家农商行公告中提到的“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源于上市招股书中的一则条款。虽然招股书中列明的股价维稳程序、措施略有不同,但触发条件是一样的,即:上市后三年内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
触发后如何稳定股价?按照招股书,通常会由银行主要股东、董事及高管等相关主体进行增持。
“据我所知,这是2013年监管层给当时准备冲刺A股的公司定下的规矩。可以说这是当时埋下的一个‘彩蛋’吧,我们2016年上市的这几家银行,其实都受这条规矩的约束。”一位上市银行高管告诉记者。
时间退回至2013年11月,证监会颁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规定,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公司董事及高管,应在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中提出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预案应包括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可能采取的具体措施等。
规定颁发后,每家上市公司都在招股书中加入一项必备内容:上市后三年内稳定A股股价预案。具体措施可以包括:回购股票,主要股东、公司董事、高管增持等。
2016年下半年上市的江阴银行和苏农银行,自然也受到这条规定的约束。公告显示,自5月17日至6月14日,两家农商行股价已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每股净资产,成为首批触发招股书中列示股价稳定措施的上市农商行。
两家农商行股价稳定方案有何不同?
虽然同时触发股价稳定措施,但两家银行董事会通过的稳定股价方案有所不同。具体来看:
一、增持主体及规模不同
江阴银行:在该行领取薪酬的12位董事和高管。
其中,董事、行长宋萍去年没有在该行领取薪酬,其增持股份没有限额。其余11位董事和高管增持资金不低于去年在该行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20%,但不超过50%,即本次增持出资合计不低于103.3万元,且不超过258.3万元。
苏农银行:3家主要股东——亨通集团、新恒通集团、环亚实业,以及14位董事和高管,用于增持的总金额不低于去年初到现在从该行取得的税后薪酬及税后现金分红总额的15%;
其中,3家主要股东本次拟增持金额分别不低于370万元、419万元和363万元;14位董事及高管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222万元。
二、增持价格不同
江阴银行:不高于4.92元/股(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经除息除权调整后));
苏农银行:不设价格区间。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不同
江阴银行:只涉及董事、高管增持,所以增持计划不需要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披露增持计划的三个交易日后(即下周二)就开始实施,不超过6个月。
苏农银行:因为涉及到主要股东增持,增持计划需要7月5日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开始实施,为期6个月。
两家银行也同时提到,计划实施期间,如果因重大事项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增持计划在复牌后顺延实施;
四:增持终止的情形不同
江阴银行:一方面,如果在增持计划披露后3个交易日内(也就是本周四、本周五、下周一)股票收盘价不再低于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4.92元),增持计划终止;
另一方面,从即日开始,如果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一是继续增持会导致该行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二是相关增持资金使用完毕;
苏农银行:当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高于每股净资产,将停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方案实施期满后,如果再次出现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破净”,将再次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为什么不选择回购股份稳定股价?
按照监管规定,可以采取的股价稳定措施包括回购股票,主要股东、董事和高管增持等等,不少银行也在招股书中将回购列为可采取的措施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