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18 23:23:01来源:湖南消费投诉网
本人在今天(2024年3月27日)下午2点04分收到微信支付通知:账户遭限制使用,文书编号:(2024)鲁0285财保76号,联系电话:053288407005,但本人未收到任何纸质或电子裁定书.
首先,本人通过0532-114查询到0532-88407005该号码登记为不法院号码。
其次,本人莱西市人民法院网并没有查询到(2024)鲁0285财保76号该案件
再次,融易新媒体消息,本人长期居住河南省,依据诉前保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由遭告所住地人民法院管辖,遭告人本人住所与常驻地址均不在山东省莱西市,且该网贷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我债权转卖,按照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综上所诉,无论遵循常住地管辖原则还是按照住所地管辖原则,莱西市人民法院对本案均不具备管辖权,请贵院解除我的微信支付限制。恢复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