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14 01:24:00来源: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合肥黄山路分公司销售不合格休闲马甲(羽绒服)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合市监处罚〔2024〕81号
当事人: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合肥黄山路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0787226440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销售不合格休闲马甲(羽绒服)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
行政处罚种类:1.没收不合格产品;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
行政处罚内容:1.没收违法销售的不合格休闲马甲(羽绒服)(型号规格为2XL)1件;2.处以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罚款计:玖佰贰拾伍元肆角柒分(¥925.47);3.没收违法所得肆拾肆元贰角肆分(¥44.24)。
行政处罚履行期限:15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合肥市市监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4年4月7日
,融易新媒体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