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3 12:23:01来源:湖南消费投诉网
2018年11月28日,本人通过恒诚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经营的“宜人贷”平台借款,并签订《宜人贷借款协议》,协议约定“借款本金为人民币155100元,借款利率为12%/年,还款期数为36个月,月偿还本息为5151.54元”。同时恒诚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承诺无其他费用,利率较低。但实际上,被申请人并未遵循合同约定,于2018年11月29日放款89920.88元,且放款后“宜人贷”平台额外扣除930.6元。
恒诚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收取“砍头息”的行为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系国家明令禁止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之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故恒诚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实际借款本金应为88990.28元,借期利息应以88990.28元为基数计算。自2018年11于29日起至2021年11月28日止,融易新媒体,按照合同约定利率12%计算,本人需支付利息应为32036.50元。但此后每月还款日,恒诚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均扣除申请人6848.03元。目前申请人已还款27期,共偿还了184910.04元,已经远远超过应还借款本息额。故恒诚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应返还多收取的借款利息63883.26元。
2022年11月19日上午10:36左右收到号码为13716665867,一个自称是恒诚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宜信贷款公司报案专员的人,对我仅从软暴力催收,当时由于工作原因告诉他联系我的委托人,下午2:12开始连续进行电话骚扰轰炸,并在电话李称已到我户籍所在的公安局和派出所门口了,威胁进行还款,否在进行报案,后又称已经联系了我的配偶王金凤女士,请问在能联系到我的情况下对我的亲朋好友进行软暴力催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还有我在电话里要求他提供公司名字及地址都不提供,也不提供工作证明和姓名,电话里威胁报案,动不动就要抓人,还辱骂人。请问现在宜信已经变成了一个这样的高利贷催收公司吗,跟黑社会合作威胁客户,还说自己是上市公司,一边骗着更多的客户,一边让催债公司暴力催收。(具体详细证据将发送邮箱ts@voc.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