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0-19 03:45:01来源:互联网
投资者诉*ST鹏博(600804,原“鹏博士”)证券虚假陈述案件有新进展。近日有律师代理一批投资者递交网上立案材料,该案管辖法院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据该案代理律师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介绍,其团队代理的案件中部分投资者损失惨重。整体来看,由于*ST鹏博年报虚假记载跨越时间长,连续11年造假,受损的股民数量不少。
2024年8月16日,*ST鹏博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及公司相关人员处以行政处罚及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经查明,*ST鹏博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一、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二、未按规定披露重大合同。三、2012年至2022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中国证监会指出,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涉及金额大、占比高且持续时间长,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
*ST鹏博目前股价不足2元/股,且公司股票遭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前期买入*ST鹏博股票的投资者被受较大损失。鉴于行政处罚已经下达,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融易新媒体消息,凡于2013年4月12日至2023年7月17日期间买入且持有*ST鹏博股票,无论在2023年7月18日及之后是否卖出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可向公司索赔。满足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88)报名登记。究竟索赔时间段以法院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