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18 03:30:01来源:新媒体
海伦哲(300201)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目前仍在进行中。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提醒,海伦哲索赔案诉讼时效将于10月下旬到期,投资者须在诉讼时效内主动发起诉讼索赔,才有机会获得赔偿。
综合目前情况,律师判断,于2017年4月26日至2021年10月25日期间买入海伦哲股票,且截至2021年10月25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且受损的投资者,仍可提出索赔,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参与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裁定为准。公开消息显示,法院委托第三方机构已完成对原告投资损失的核定。
2023年5月4日,海伦哲披露公司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经查明,融易新媒体消息,公司在2016年至2019年期间,连续四年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同时,公司亦存在未按期披露2022年中报的情形。江苏证监局对海伦哲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35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分别处以数额不等的罚款;对时任海伦哲副董事长、连硕科技总经理杨娅采取8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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