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7 00:00:01来源:互联网
伴随医药研发与定制化生产业务的迅速成长,《大众证券报》此前曾报道,拟创业板上市的江西施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施美药业”)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名单中新增大客户数量过半,而且它们几乎都是医药研发与定制化生产业务客户,其中黄海药业、康哲药业有值得关注之处。
事实上,施美药业对一家新增大客户的收入确认上可能也值得注意。2021年,该A股企业为公司第二大客户,对其销售收入为2700万元,但公司2022年底称对其又确认900万元收入,而公司与该客户的研发成果转化项目合同金额为3000万元,且截至招股书签署日该项目合同仍在履行中。
此外,公司位于抚州生产基地的扩建产能募投项目环保报告显示,主要产品与抚州生产基地主要生产的药品相同,年产量比2022年公司产量高50%左右,但该项目测算的年用电量相当于整个公司用电量最高的2022年的3倍以上。
对大客户营收确认有值得关注之处
医药研发与定制化生产业务是施美药业主要业务之一,包括自主研发技术成果转化、CRO(受托研发)、CDMO(定制研发生产)等。该业务2020年主营收入占比不到20%,2021年爆发成长后占主营收入近58%,之后数年占比始终超过50%。这使得公司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中,频现医药研发与定制化生产业务新增大客户。
A股企业华森制药正是其中之一,2021年为施美药业第二大客户,公司对其医药研发与定制化生产销售金额为2700.00万元,营收占比为18.25%。
华森制药2021年年报未究竟披露前五大供应商名称,公司称当年向供应商1至供应商5的采购金额分别为10702.11万元、933.78万元、924.90万元、617.79万元、577.61万元,同时未披露究竟采购内容。
不过,华森制药2021年无形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同比均大增后合计约为1亿元,主要系产品开发及外购技术支出达到资本化条件后结转,或当年预付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款及固定资产采购款增加(见图一)。
图一:华森制药2021年年报截图
华森制药2021年、2022年年报中,也明确表述研发投入包含了委托(或合作)开发费用、技术服务费、技术转让费,并且分别存在3363.80万元、2515.87万元的资本化支出。而且,华森制药2022年研发投入中资本化支出同比减少,主要系外购技术项目金额低于2021年。从其2021年、2022年年报来看,研发投入涉及的研发项目均包含抗高血压化学仿制药奥美沙坦酯氨氯地平片。
施美药业招股书显示,2021年签订的重要的自主研发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中,与华森制药相关的是奥美沙坦酯氨氯地平片项目,签订日期为2021年11月,合同金额为3000万元。截至公司招股书签署日(2023年12月下旬签署),该合同仍在履行中(见图二)。
图二:施美药业招股书主要合同截图
此外,2022年底,公司对华森制药应收账款余额为900.00万元。招股书显示,“主要系奥美沙坦酯氨氯地平片项目于2022年12月30日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通过并核发药品注册证书,按照公司收入确认原则,确认收入900.00万元,由此形成应收账款(见图三)。”到2023年1月,公司已收回该900万元应收款。
图三:施美药业招股书主要应收账款客户分析截图
华森制药也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了奥美沙坦酯氨氯地平片相关状态。2021年年报称处于注册审评审批中,2022年中报披露项目研发进度为审批阶段,2022年年报显示获批生产,MAH(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变更中。
2023年1月30日晚间,华森制药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重庆市药监局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渝20150018),本次变更主要涉及委托生产,生产受托方为施美药业,委托生产奥美沙坦酯氨氯地平片。
2023年2月19日晚间,华森制药再公告,称近日收到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关于奥美沙坦酯氨氯地平片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标志着该产品已完成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变更工作,公司已成为其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
2024年4月2日盘后,华森制药又公告近日收到重庆市药监局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称将奥美沙坦酯氨氯地平片委托施美药业生产变更为自行生产。
也就是说,施美药业2021年与华森制药的奥美沙坦酯氨氯地平片相关3000万元合同,在2022年底前,只涉及研发成果、MAH的转移或变更,到了2023年才涉及受托生产。华森制药2021年以2700万元成为公司前五大客户,应当只涉及向公司购买奥美沙坦酯氨氯地平片研发成果和MAH变更。
可以看到,施美药业披露2021年与华森制药的奥美沙坦酯氨氯地平片项目合同金额为3000万元,公司2021年向华森制药的销售金额2700万元且已经确认为2021年营收,但2022年底因奥美沙坦酯氨氯地平片项目获批并核发药品注册证书而将华森制药900万元应收账款确认为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