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13 09:00:04来源:互联网
界面新闻记者 | 孙艺真
5月10日,东方财富公告称,将终止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 (Global Depository Receipts,以下简称 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SIX Swiss Exchange)挂牌上市的计划。
东方财富表示,截至公告披露之日,上述GDR发行上市已获得瑞士证券交易所监管局附条件批准。
对于终止境外发行GDR事项的原因,东方财富表示:“鉴于内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公司结合实际发展情况,经认真论证研究,决定终止本次境外发行GDR事项。”
早在2022年11月,东方财富拟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DR)并申请在瑞士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是首家拟登陆瑞交所的A股证券公司。
按照原计划,东方财富拟发行GDR所代表的新增基础证券A股股票不超过6.61亿股,不超过此次发行前公司普通股总股本的5%。每份GDR代表按最终落实的转换率计算所得的相应数量的、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的A股股票。
“本次终止境外发行GDR是在充分权衡各种因素之后的审慎决策。本次终止境外发行GDR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和持续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东方财富表示。
据界面新闻统计,今年以来,已有东方财富、奕瑞科技、中科创达、三一重工、四川路桥、东鹏饮料、福斯特7家公司宣布终止GDR发行进程。
对于终止发行GDR的原因,多数公司在公告中提到,融易新媒体消息,原因主要是内外部资本市场环境变化、以及公司经营情况、资金需求状况等多方面因素。
GDR全称为Global Deposit Receipt,指企业通过与海内外交易所联通渠道发行全球存托凭证。
证监会于2021年年底拓宽了“沪伦通”业务范围,将欧洲市场拓展至瑞士、德国。Wind数据显示,当前,境外发行GDR的A股公司数量已达23家。
从政策端来看,去年7月,为了进一步规范境内上市公司境外发行可转换为境内基础股票的全球存托凭证行为,沪深交易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与境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上市交易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进行修订,对GDR境内新增基础股票上市条件作出明确规定。
“沪深交易所上市公司在境外发行上市全球存托凭证,申请其境内新增股票在沪深交易所发行上市的,除了应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外,还应当已在沪深交易所上市满1年,且申请日前120个交易日A股平均市值不低于人民币200亿元。”《暂行办法》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