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5 22:44:05来源:互联网
日前,ST富润(600070)披露,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至此,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由浙江证监局侦查完毕,拟作出行政处罚。
公告显示,浙江证监局查明,ST富润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2020年1月至2022年上半年,公司通过虚构业务,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导致公司披露的2020年年报、2021年年报和2022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究竟来看,公司在2020年至2022年上半年期间虚增营业收入金额约为7.17亿元,虚增营业成本约为7.16亿元。
2023年4月28日,ST富润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对2020年年报、2021年年报和2022年半年报等报告的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调整。
依据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拟决定对ST富润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550万元罚款;对其他相关责任人予以警告,融易新媒体消息,并分别处以70万元至250万元不等的罚款。以上罚款合计1440万元。
鉴于“预处罚书”已经下达,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初步判断,于2021年4月27日至2023年4月27日期间买入ST富润股票,并在2023年4月27日闭市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有机会向公司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参与索赔,究竟时间段由法院认定为准。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还提及,ST富润预计在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将触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并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提示,投资者需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