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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基金杨喆:发挥公募专业力量 共建个人养老新生态

时间:2022-11-29 10:19:02来源:

(原标题:广发基金杨喆:发挥公募专业力量 共建个人养老新生态)

广发基金资产配置部总经理杨喆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11月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同日,证监会发布《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明确了纳入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产品的条件。

业内人士指出,个人养老金是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属于第三支柱保险中有国家制度安排的部分。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实施与发展,既是牵涉千家万户养老福祉的重要民生话题,也对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发展、国民养老金待遇水平提高、养老金融市场建设等产生积极的重要影响。

在个人养老金政策密集出台、外界高度关注个人养老话题的背景下,由中国社会保障学会指导,由华东师范大学主办、广发基金协办的“个人养老金发展与多层次养老金体系构建高峰论坛”在上海举行。政府、高校、银行、基金、保险等各界代表齐聚一堂,围绕个人养老金发展的影响机制、发展前景等展开深入讨论。

在会上,广发基金资产配置部总经理杨喆分享了其对个人养老投资的思考。她表示,随着个人养老投资细化政策的逐步落地,个人账户制度将开启养老投资新纪元。未来,基金行业将从产品设计、投资管理、投资者教育等多方面发力,与银行、保险等多方形成合力,共同构建个人养老新生态。

以下为杨喆精选问答集锦:

前景瞭望:个人账户制开启,有望开启养老投资新纪元

问:今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采用个人账户制度模式。这种模式有哪些特点?

杨喆:《意见》整体框架理念非常先进,吸收了海外养老金发展过程中的一些成熟经验,比如采用个人账户制、实施税收优惠政策、给予个人投资选择权等,都是制度中的亮点。其中,采用个人账户制是未来个人养老金实现大发展的先决条件。

首先,采用个人账户制可以把税收优惠与个人挂钩,而不是与某只产品挂钩,有利于鼓励更多居民广泛参与,体现了制度设计的高瞻远瞩。

其次,不同于第一支柱和第二支柱采用的集中委托管理模式,个人养老金账户制是把投资选择权交给个人,由账户所有人自主进行投资决策,可在符合规定的存款、理财、基金、保险等金融产品中自主选择投资。这一点也是借鉴了海外401k、IRA等账户的运作模式,对提高居民参与感、满足差异化养老需求、促进养老金账户市场化运营意义重大。

第三,居民参与的形式是由个人通过养老金信息平台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并以此作为享受税收优惠的基础,账户的缴费由个人承担,投资由个人自主决策,最终总缴费额和投资收益全部归属于参与人,也就是完全累积制。

总体而言,个人账户制是国内养老金运作的一种新模式,需要参与各方共同努力、一起探索,包括系统搭建和平台建设、投资者对个人养老投资的认知提升、养老金账户的市场化运营等等。

问:《意见》规定个人养老金的缴费上限为每人12000元/年,享受配套的税收优惠政策。您如何看待缴费上限和税收优惠相关的制度安排?

杨喆:税收优惠政策的综合运用是关系个人养老金制度前期落地效果的关键,海外比较成熟的养老金市场也普遍建立了针对个人养老金计划的税收优惠政策。

从海外形式来看,通常是在缴费阶段、投资阶段、领取阶段设置税收减免或递延,比如典型的EET模式/TEE模式。从此前披露的制度要点来看,我国在税收优惠上主要是采取EET模式。也就是缴纳阶段和投资阶段免税,领取阶段按照优惠的税率征税。

第一,在缴费环节,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根据《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参加人可以按月、分次或者按年度缴费,缴费额度按自然年度累计,次年重新计算,每年缴费不得超过该缴费额度上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发展情况等因素适时调整缴费额度上限。也就是说,未来随着养老保险体系的完善,仍有进一步调整缴费上限的空间,这对个人养老投资形成长期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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