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2 22:32:38来源: 滨州市场监管
2023年5月26日,博兴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某健康咨询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其在售的“宝妈莱”牌保健贴(标注专利号:ZL2018300143184)中遗尿保健贴生产日期为2021年11月22日,热感保健贴生产日期为2022年1月5日,口疮保健贴生产日期为2022年5月26日,通便保健贴生产日期为2022年8月2日,腹泻保健贴生产日期为2022年1月5日。经查询,产品所标专利已于2020年12月15日因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上述5类保健贴共计77袋均为专利权终止后生产。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构成假冒专利的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在执法人员检查过程中积极配合,并能提供产品来源(随货同行单),且当事人不知道涉案产品专利权已终止,不知是假冒专利的产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八条,《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630元,免除罚款。
案例十:市文化旅游局查办某书店发行侵犯他人著作权或专有出版权出版物案
2023年1月9日,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对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某书店进行执法检查,融易新媒体消息,现场发现该书店在售《课堂笔记》(为小学教科书注解,无版权页,印刷色彩模糊)、八年级下册《生物学》教科书、八年级下册《地理》教科书等中小学教科书共计89册,书店负责人无法提供进销货凭证,执法人员依法对89册图书进行扣押。市文化和旅游局对扣押图书随机抽取10册,分别寄至人民教育出版社、济南出版社和湖南教育出版社进行认定。经上述三家出版社复函,送检图书均为侵权盗版图书,经进一步侦查比对,扣押的89册图书均为侵犯他人著作权出版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和《山东省新闻出版版权电影工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二部分版权工作第三条之规定,市文化和旅游局对涉案书店作出行政处罚,给予警告,没收89册侵权出版物,罚款20000元,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