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14 15:28:35来源:新媒体
4月12日,资本市场新“国九条”以及证监会、交易所相关制度和规则发布,其中分红与ST挂钩有了细化要求,这也成为市场关注的一大焦点。
根据沪深交易所发布的规则,对分红不达标采取强约束措施,重点是将多年不分红或者分红比例偏低的公司纳入“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的情形。
有业内人士指出,从近几年的数据情况看,上市公司分红主动性逐步提升,但只有“氛围感”是不够的,硬约束也不能缺位,此番规则推出后,在于“氛围感”和“危机感”并存,但核心目的还是在于推动上市公司分红。
“目的在于督促公司有危机感,而不是为了制造ST危机,外界所传言大批量不合格并不准确。”该人士表示。
有部分市场人士根据新修订规则中的分红金额标准,测算得出“A股将有1000多家公司将因分红金额低而遭ST”的结论。
上述业内人士根据现有财务数据初步测算,预计有80多家公司会触及ST标准。此外,考虑到目前年报披露尚未结束,且规则2025年才首次适用,预计会促进公司通过分红回购等方式增强投资者回报,实际影响家数更少。
根据目前发布的规则,沪深主板方面,对符合分红基本条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低于年均净利润的30%,且累计分红金额低于5000万元的公司,实施ST。科创板、创业板方面,考虑到不同板块特点和公司差异情况,将分红金额绝对值标准调整为3000万。同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15%以上或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研发投入金额累计在3亿元以上的科创板、创业板公司,可豁免实施ST。回购注销金额纳入现金分红金额计算。
这一调整拟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届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即对应2022年度至2024年度。
对此,有机构人士称,此次沪深交易所对现金分红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主要着眼于进一步提高现金分红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一方面,对有能力分红但分红不达标的公司采取强约束措施;另一方面,规则指出,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纳入现金分红总额计算。
“有观点担心过于严格,但事实上新规考虑了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盈利情况及不分红或者分红比例偏低的长期性。而且分红规则设置了自2025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过渡期安排,未达要求的公司仍然有时间改善其分红情况。对有条件但不分红和分红比例偏低的公司进行硬约束,在提示投资者公司分红比例偏低的同时,融易新媒体消息,将有效督促更多有能力分红的公司,加大分红回购力度,切实增强投资者获得感。”上述机构人士表示。
就当前上市公司分红情况来看,以沪市为例,2022年沪市公司合计现金分红1.72万亿元,同比增加超12%。有1528家公司进行派现,其中7成以上的分红比例超过30%,占盈利公司家数的84%。764家公司已经连续3年的分红比例超30%,117家公司连续3年的分红比例超50%;107家公司连续3年派现金额达到10亿元以上;其中六大行、中石油、中石化、长江电力、贵州茅台、中国平安等17家公司连续3年分红超百亿元。
中期分红方面,此次新规推动上市公司一年多次分红,引导公司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增加分红频次。2023年已有118家沪市公司开展季度分红(不含年度分红),金额合计达2274亿元,其中三桶油中期分红816亿元、三大电信运营商中期分红631亿元。
再以最新年报数据看,2024年以来,已有630家沪市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分红方案,预计金额合计达1.14万亿元,其中7成以上的分红比例超过30%。分红金额上,111家公司派现10亿元以上,20家公司派现100亿元以上。
派现公司中,有136家为央企,合计派现8031亿元,分红比例的中位数达31.24%。其中,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现金分红总额分别为1092亿元、1000亿元和808亿元;48家央企分红金额超10亿元,15家央企分红金额在100亿元以上。
股息率方面,以4月12日收盘的股价计算,312家公司的股息率达到3%以上,其中央企46家;117家公司的股息率超过5%,其中央企有17家。113家公司连续3年的股息率超过3%,35家公司连续3年的股息率超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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