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2-18 19:31:05来源: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华区矮冬瓜火锅二仙桥东路店销售的1批次猪黄喉(购进日期:2024-05-13)呋喃西林代谢物项目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相关要求;1批次泥鳅(购进日期:2024-05-13)恩诺沙星、诺氟沙星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处置情况
成都市成华区市监局(以下简称成华区局)对上述2批次不合格食品进行并案查办,已查明该经营主体购进该批次不合格猪黄喉2.2公斤,货值145.2元,购进该批次不合格泥鳅2.6公斤,货值78元,均已全部销售完毕;该经营主体在进货时未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无法落实来源;其对不合格食品进行了召回,截至目前未有退回情况。成华区矮冬瓜火锅二仙桥东路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成华区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如下:1.警告;2.罚款人民币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八、崇州市崇阳大食堂土菜馆销售的草鱼
(一)抽检基本情况
崇州市崇阳大食堂土菜馆销售的1批次草鱼(供货商:年年有鱼水产店;购进日期:2024-05-29)呋喃唑酮代谢物项目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相关要求。
(二)经营环节处置情况
成都市崇州市市监局(以下简称崇州市局)对该案进行立案查办,已查明该经营主体购进该批次不合格草鱼6.65公斤,货值133元,已全部销售完毕;该经营主体对不合格食品进行了召回,截至目前未有退回情况。崇州市崇阳大食堂土菜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鉴于其严格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崇州市局决定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另查明,该批次不合格草鱼供货商年年有鱼水产店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崇州市局对其免予行政处罚,并将该案线索通报移送上一级供货商成都李老四水产有限公司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九、高新区骆宇航盛果仓水果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即食去皮小菠萝
(一)抽检基本情况
高新区骆宇航盛果仓水果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1批次即食去皮小菠萝(订单生成日期:2024-08-03)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处置情况
成都市高新区市监局(以下简称高新区局)对该案进行立案查办,已查明该经营主体购进该批次不合格即食去皮小菠萝15公斤,货值360元,已全部销售完毕;该经营主体对不合格食品进行了召回,截至目前未有退回情况。高新区骆宇航盛果仓水果店(个体工商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六条之规定,高新区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360元(大写:叁佰陆拾元整);2.罚款人民币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该批次即食去皮小菠萝不合格案件线索已通报移送至供货商锦江区黄辉果业经营部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十、成都快购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7批次食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长安初阳服装店销售的1批次高钙豆奶粉(标称生产企业:山东宏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4-05-09,规格型号:480克/包)蛋白质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