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1-09 23:25:01来源: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巍山县福永昌商号销售的,标称由云南彦霖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核桃油
(一)基本情况
巍山县福永昌商号销售的,由云南彦霖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规格型号为500ml/瓶的核桃油,经检验,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环节
1.依法处罚情况
经查,云南彦霖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核桃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未按要求对食品进行出厂检验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大理州巍山县市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
2.生产者排查整改情况
原因排查:云南彦霖食品有限公司未对该批次食品进行出厂检验,存在储存不当导致食品不合格的可能性。
整改措施:立即下架和召回不合格食品;认真分析查找不合格原因,完善质控体系;严格控制存储仓库的温度、湿度和光照等条件,加大对库存原料、成品的检验批次,确保出厂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组织员工进行业务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增强食品安全意识。
(三)经营环节
1.依法处罚情况
经查,巍山县福永昌商号销售不合格核桃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当事人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大理州巍山县市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2.经营者排查整改情况
原因排查:存在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质量控制不严或储存不当导致食品不合格的可能性。
整改措施:立即下架和召回不合格食品,完整清理库存食品,确保所销售食品均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完善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质控制度;加强对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增强食品安全意识。
二、云南玉溪百信商贸集团有限公司百信会员店销售的,标称由昆明热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爆糊辣鸡翅尖
(一)基本情况
云南玉溪百信商贸集团有限公司百信会员店销售的,由昆明热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规格型号为268克/袋的爆糊辣鸡翅尖,经检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环节
1.依法处罚情况
经查,昆明热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爆糊辣鸡翅尖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昆明市市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
2.生产者排查整改情况
原因排查: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未严格计算投料比,导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整改措施:立即下架和召回不合格食品;认真分析查找不合格原因,完善质控体系;改进生产工艺,严格控制投料量,加大出厂食品的送检批次,确保出厂食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组织员工进行业务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增强食品安全意识。
3.技术帮扶情况
组织技术专家到生产企业,上门开展技术帮扶,帮助企业查找问题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融易新媒体消息,并由辖区市场监管局督促整改。
(三)经营环节
1.依法处罚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