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市监局关于1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15期)
时间:2024-08-14 13:25:01来源: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近期,黑龙江省市监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冷冻饮品,酒类,水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蜂产品,餐饮食品及餐饮具和食用农产品等11大类食品743批次样品,检出其中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冷冻饮品,酒类,水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蜂产品,餐饮食品及餐饮具和食用农产品等10大类食品19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有机污染物、农兽药残留、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质量指标不达标、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其他污染物问题。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黑龙江省市监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办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侦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办,并及时公布所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办置情况。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究竟情况通告如下:
一、有机污染物问题
大商佳木斯新玛特购物广场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黑龙江邦禾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熟鲜笨榨大豆油,其中苯并[a]芘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肇州县世纪华辰超市连锁有限公司延寿分公司销售的老姜,其中毒死蜱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哈尔滨市呼兰区比邻优选超市销售的鸡蛋,其中甲硝唑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肇东市盛鹏品达果蔬超市销售的柳根鱼,其中恩诺沙星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七台河市勃利县小雅万客隆超市销售的散装笨鸡蛋,其中多西环素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佳木斯市郊区俊梅连锁超市西郊华城店销售的、标称双鸭山市集贤县东三雪食品加工厂生产的美国提子(雪糕),其中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虎林市百福隆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甘肃省镇原县云露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甘草杏,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绥化市兰西县中上辉生鲜超市销售的、标称甘肃省镇原县香园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甘草杏(蜜饯),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哈尔滨市金泰生活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哈尔滨顺鑫食品厂生产的马铃薯淀粉,其中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辖区市场监管部门侦查核实,该批次不合格原因为供应商哈尔滨市巴彦县鸿武调料行储存不当造成。
(五)佳木斯浦东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伊春市伊纯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自然成熟椴树蜜,其中菌落总数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也不符合相关产品执行标准要求。
(六)绥化市北林区联谊粥铺提供并使用的餐碗,其中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绥化市北林区虎胖拉面馆提供并使用的餐碟,其中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比优特商贸有限公司体育公园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哈尔滨农垦香坊海欣食品加工厂生产的绿豆糕(蒸煮类糕点),其中柠檬黄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绥芬河市拉丽萨食品加工厂生产的拉丽萨迷你提拉米苏(可可味),其中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双鸭山市集贤县富露酒厂生产的高粱酒,其中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双鸭山市集贤县富露酒厂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机构检验,维持初检结论。
五、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一)佳木斯市桦南县新华家乐购超市销售的、标称海伦市沃尔今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植物淄醇一级大豆油,融易新媒体消息,其中酸价(KOH)检测值不符合相关产品执行标准要求。海伦市沃尔今工贸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机构检验,维持初检结论。
(二)五大连池市义合兴缘客隆超市销售的、标称五大连池市双龙酱油厂生产的源桨老味酱油(酿造酱油),其中全氮(以氮计)含量不符合相关产品执行标准要求。
六、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问题
佳木斯市桦川县客来乐生鲜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佳木斯市桦川县新城镇绿然酱油厂生产的老式酿造酱油,其中全氮(以氮计)含量不符合相关产品执行标准要求;氨基酸态氮含量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也不符合相关产品执行标准要求、产品标签标示要求。
七、其他污染物问题
哈尔滨市呼兰区柏记水饺公园路店提供并使用的餐碗,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