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13 23:12:42来源:互联网
(一)汶上县尚好佳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为河北哈诺客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青豌豆(香辣味)(生产日期/批号:2023/8/3,规格型号:称重),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夏津县全家福生鲜超市销售的标称为青岛幸福泉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伊泉云天然矿泉水(生产日期/批号:2023/8/20,规格型号:400ml/瓶),界限指标-偏硅酸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和产品标签标示要求。夏津县全家福生鲜超市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五、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的问题
烟台高新区乐家超市销售的标称为烟台中裕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烟台三鞭酒(生产日期/批号:2022/4/26,规格型号:1L/瓶,30%vol),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
六、其他污染物问题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盛都超市销售的标称为青州市远景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生产日期/批号:2024/2/25,规格型号:530mL/瓶),亚硝酸盐(以NO2-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青州市远景矿泉水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融易新媒体消息,维持初检结论。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办置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45热线电话进行举报或投诉。
特此通告。
附件: 1.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19.xlsx
2.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19.xlsx
3.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19.doc
山东省市监局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