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市监局关于粽子等端午节令食品安全专项抽检信息的通告(2024年第21期)
时间:2024-06-13 15:44:13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端午前夕,安徽省市监局组织开展2024年安徽省端午食品安全专项抽检,共抽检糕点(绿豆糕、粽子)、蛋制品(咸鸭蛋)等2类食品11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融易新媒体消息,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16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见附件)。
现将不合格食品究竟情况通告如下:
一、三山经济开发区城市名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鸠江区吴香村食品厂生产的吴昌胜绿豆糕,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繁昌区欧德福超市中心销售的、标称鸠江区吴香村食品厂生产的绿豆糕,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泾县亿家欢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泾县汪旺食品厂生产的桂花绿豆糕,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市场监管部门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购物凭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无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