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31 21:17:12来源:新媒体
食品伙伴网讯 2024年5月食品行业舆情信息如下:
1、3·15揭秘的槽头肉企业遭罚1287万
5月14日,#315揭秘的槽头肉企业遭罚1287万#的话题上了微博热搜。
今年央视3·15晚会揭秘阜阳市春天食品有限公司、安徽东辉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厨先生食品有限公司用未经严格处理的槽头肉制作梅菜扣肉等问题。5月10日,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对3家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给予警告,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分别罚款420万元、573.4万元、293.76余万元,共约1287.2万元。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厨先生公司存在使用的食品原料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改变生产布局,未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义务,未按规定事项制定并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的违法违规行为。东辉公司存在虚假标注生产日期,未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义务,未按规定事项制定并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的违法违规行为。春天公司存在使用的食品原料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未按规定事项制定并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的违法违规行为。
针对上述情况,阜阳市市场监管局对3家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给予警告,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对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进行罚款。其中,对厨先生公司处货值金额52.5万元的8倍罚款420万元,对其法定代表人王广志处以2023年从厨先生公司取得收入6万元的7倍罚款42万元。对东辉公司没收虚假标注生产日期的产品2617件,并处货值金额33.73万元的17倍罚款573.44万元,对其法定代表人张来勇处以2023年从东辉公司取得收入4.2万元的6倍罚款25.2万元。对春天公司处货值金额36.72万元的8倍罚款293.76万元,对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春天处以2023年从春天公司取得收入7.44万元的6倍罚款44.64万元。
除行政处罚外,3家公司还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多起“消费欺诈”事件引发舆情关注
5月,发生多起“消费欺诈”事件引发舆情关注,其中,涉及“叫花鸡里没有鸡”、“5块雪花酥卖681元”、“连云港鬼秤”等多个事件。
事件一:“叫花鸡里没有鸡”事件
5月初,“叫花鸡里没有鸡”事件引发舆情关注。
有网友发视频称,5月1日下午,其和家人前往杭州市旅游,在河坊街一家店铺购买了三只叫花鸡,其中一只当场打开并食用,另外两只带回了家。回到家后,该网友打开了另外一只鸡,但发现只有土、没有鸡,于是在打开最后一只叫花鸡的同时录制视频,结果发现,最后一只也没有鸡。
5月2日,博主发布了“开盲盒”视频,迅速引起了网友们的广泛关注。网友们纷纷建议博主拨打杭州市长热线0571-12345,并通过浙里办反映相关问题。
对此,5月5日,@上城发布 发布情况通报称,4日13时,上城区市场监管局根据消费者反映的“叫花鸡里没有鸡”情况,已至河坊街涉事商户开展现场检查、制作笔录,进行立案取证侦查,并已同步受理消费举报,联系消费者进行调处。目前,案件正按照法定程序开展侦查处理中,后续将根据侦查结果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此外,据媒体报道,对于上述事件,涉事店铺店员表示确有其事,也有点无奈,“因为假期,我们招了临时工,当天客流较大,估计当时顾客比较着急,将样品当做是售卖的叫花鸡,递给了我们店员。店员不熟悉商品,就给打包了。我们也是昨天市场监管来了才知道。”店员还表示,之前店里售卖的叫花鸡都是统一供应链供应的,店里基本只负责保温加热,“这个事确实对景区的影响不太好,现在暂时不售卖了,后续看有关部门的处置了。”
5月6日下午,从上城区市监局获得最新消息:涉事商户已停业整顿,店铺经营者赔偿消费者1000元。
此外,涉事商户经营者吕先生面对镜头,诚恳道歉,并表示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赔偿消费者损失。
5月13日,杭州市上城区市监局对“叫花鸡里没有鸡”涉事商家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停业整顿15日,没收违法所得60元,并罚款6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当事人自2023年4月7日在杭州市上城区河坊街158号开设店铺,从事热食类食品(简单加热)等经营活动,销售叫花鸡、臭豆腐、烤肉串等商品。当事人从德清某食品有限公司购入预包装食品叫花鸡,单价13元/只,在摊位内销售,并将供货商免费提供的叫花鸡模型摆放在柜台作为商品信息展示。2024年5月1日,当事人将2个叫花鸡模型冒充叫花鸡食品销售给顾客,单价30元/只,费用共计60元。所以当事人销售以假充真的商品货值为60元,违法所得60元。当事人将叫花鸡模型作为叫花鸡食品销售给消费者,构成销售以假充真商品的违法行为。作为重点商业街区的经营者,其行为导致重大舆情反响,遭新闻媒体揭秘,损害了区域的旅游形象,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决定从重处罚。
事件二:“5块雪花酥卖681元”涉事店铺拟遭罚1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