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1 04:10:52来源:互联网
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2024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的通知》(农质发〔2024〕1号)、《关于印发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实施细则的函》(农质测函〔2024〕25号)、《关于开展2024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的通知》(农办质〔2024〕4号)和关于开展重点品种质量安全专项监测等系列通知的要求,为确保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三类监测任务的顺利完成,现就部级在我省开展监测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例行监测(风险监测)
(一)时间及地点
今年5月、7月、10月和2025年1月各组织开展一次,监测地点为长沙市和每次随机落实的1个地级市。抽样点位为具有代表性的生产基地、养殖基地、屠宰场、运输车、水产品暂养池、批发市场等,其中批发市场优先选择农业农村部定点批发市场,运输车优先选择进入农业农村部定点批发市场的运输车,生产和养殖基地(包括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散户)及屠宰场由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推荐备选,备选数量为实际抽样数量的两倍以上,由抽样人员随机落实。
(二)监测品种和数量
1.蔬菜(含食用菌):当地有代表性的生产和消费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莴苣、芹菜、芫荽、菠菜、大白菜、普通白菜、茼蒿、苋菜、油麦菜、菜心(薹)、芥蓝、结球甘蓝、花椰菜、青花菜、黄瓜、西葫芦、丝瓜、苦瓜、南瓜、冬瓜、番茄、辣椒、茄子、豇豆、菜豆、洋葱、韭菜、葱、大蒜、莲藕、茭白、萝卜、胡萝卜、马铃薯、山药、生姜、芋。食用菌主要是香菇、平菇、双孢蘑菇、金针菇、秀珍菇、黑木耳(含毛木耳)、茶树菇、杏鲍菇和草菇等鲜品。开展四次监测总数量469个(含蔬菜429个、食用菌40个)。
2.水果:当地主要生产和消费的种类,主要是苹果、柑橘、梨、西瓜、葡萄、香蕉、草莓。开展四次监测总数量60个。
3.茶叶:只在第一次、第三次监测绿茶,生产日期应当为2024年,监测总数量20个。
4.畜禽产品:监测畜产品(猪肉、猪肝、牛肉、羊肉)、禽产品(鸡肉、鸭肉和乌骨鸡肉、鸡蛋和鸭蛋)。开展四次监测总数量308个(其中畜产品184个、禽产品124个),每次至少抽检1个乌骨鸡肉。
5.水产品:本地主产或可追溯的养殖水产品,监测品种为对虾、罗非鱼、鲆类(含大菱鲆和牙鲆)、大口黑鲈(加州鲈鱼)、草鱼、鲤鱼、鲫鱼、鲢鱼、鳙鱼、乌鳢、鳊鱼、鳜鱼、牛蛙、黄鳝和克氏原螯虾等。开展四次监测总数量173个。
(三)监测要求
监测参数、抽样方法、检测方法及判定依据详见《关于印发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实施细则的函》(农质测函〔2024〕25号)的规定。
坚持随机抽样,样品应具有代表性,要如实记录产地来源,能记录到哪级就记录到哪级,尽可能详细,确实无法掌握来源信息的,原则上不予抽取。溯源信息优先依据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包装标识、检测报告等,确无法掌握来源信息、标注“来源不详”的视为来自本地,纳入评价质量安全总体状况。批发市场、运输车的产品要记录是否附带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并详细记录信息。
(四)监测机构及联系方式
种植业产品:江苏省农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王晶(13851619766);畜禽产品:农业农村部食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杨凌),张瑞明(13572575325);水产品:农业农村部水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上海),王媛(13916267029)。
二、专项监测(风险监测)
(一)时间及地点
在产品成熟期随机抽样,抽样地点为主产县市区,究竟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二)监测品种和数量
1.水果:针对部分主要农药残留参数、膨大剂、“三剂”(保鲜剂、防腐剂和添加剂),在我省监测杨梅20个、葡萄20个、猕猴桃25个。究竟要求详见《关于开展水果质量安全专项监测(风险监测)的通知》(农质测函〔2024〕14号)。
2.稻米:针对重金属7项、农药残留50项、品质指标12项,在我省7个主产县监测早稻和中晚稻70个,究竟要求详见《关于开展稻米质量安全专项监测(风险监测)的通知》(农质测函〔2024〕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