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10 01:03:31来源: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网站
关于南京市鼓楼区市监局通告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的公告(2024年第2期)
2024年度南京市市监局、南京市鼓楼区市监局对我区食品进行抽检,现将对相关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的处置情况公布如下:
1、南京市鼓楼区徐香汇饭店销售的泡藕带,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批不合格泡藕带购进8公斤,货值158元,已销售完。当事人已主动实施公告召回,在公告期内无顾客退回。目前已完成产品控制,原因排查,经排查分析,不合格原因可能是产品生产环节导致。当事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已经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融易新媒体消息,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2、鼓楼区鱼还是鱼餐饮店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批不合格牛蛙购进10公斤,货值120元,已销售完。当事人已主动实施公告召回,在公告期内无顾客退回。目前已完成产品控制,原因排查,经排查分析,不合格原因可能是养殖环节导致。当事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鉴于当事人已经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以及《江苏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反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处罚规定》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3、南京市鼓楼区坦然小吃店销售的缸豆,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批不合格缸豆购进3公斤,已使用完。当事人已主动实施公告召回,在公告期内无顾客退回。目前已完成产品控制,原因排查,经排查分析,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种植环节导致,该案正在侦查办理中。
4、南京万马品牌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批不合格牛蛙购进1.75公斤,货值176元,已销售完。当事人已主动实施公告召回,在公告期内无顾客退回。目前已完成产品控制,原因排查,经排查分析,不合格原因可能是养殖环节导致。当事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鉴于当事人已经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南京市鼓楼区市监局